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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创新永远不可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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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2-5-8 22:0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真正的创新,用熊彼特的话说,是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邓亚萍说弄一个足球队的乔布斯,宁波说拿5000万批量生产乔布斯,这都是匪夷所思的荒谬之论。如果说可以批量生产,那创新就没有了。

记者_王宏宇

孵化器能成为商业模式吗?

南都周刊:您怎么看待李开复创新工场的蹿红?

谢文:现在人们对创新工场,是有点神化的。李开复是个不错的经理人和教师,但不是一个企业家,自身也没有创业的成功经历。创业、创新的判断、偏执狂、吃苦耐劳、从零开始这些,都不是他的强项。

这类公司的基本商业模式,是拿初创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等这些公司上市或者卖掉的时候就有回报了。这个周期巨长无比,概率巨低无比。这种广种薄收的事,前提是你的成功率很高很高。这也是所谓的孵化器不能成功的根本原因。

南都周刊:但国外也有很多类似的孵化器,很红。

谢文:即便是国外的Y-Combinator,也是一个很旧的概念了。孵化器的概念在1999年、2000年热炒了一阵子,很多孵化器项目里面有拿着国家拨款的各级政府参与,其实就是科技腐败,骗钱、乱花钱、贪污腐化。

当然这种孵化器属于民营商业化运作的也有,但是随便查历史,尤其是在IT产业,被孵化器孵化成功的大创新、大公司,一个都没有。恰恰相反,谁都不看好的,像Facebook这样车库里面出来的,才做出真正的创新。

南都周刊:您的意思是不光是国内的孵化器产业有这个问题?您把国外的Y-Combinator等模式也算进来了?

谢文:对,应该说这个模式没有在产生大的创新、培育大的公司方面成功过。但是如果说让年轻人降低了成本、增加了融资的渠道,在一定环境下,在创业期或者说学习期获得了一些帮助,这点是没问题的。

但它产生不了真正的创新。真正的创新,用熊彼特的话说,是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邓亚萍说弄一个足球队的乔布斯,宁波说拿5000万批量生产乔布斯,这都是匪夷所思的荒谬之论。如果说可以批量生产,那创新就没有了。

南都周刊:即便如此,孵化器本身可以成为商业模式吗?

谢文:现在有很多种意义上的孵化手段和技巧,包括怎么写程序、怎么弄团队、小公司该怎么管理、怎么包装自己、写好PPT、跟投资者兜售自己的项目,这种技巧训练,这些都挺好的,也有社会需求,不错。这就是所谓的孵化器。我觉得更多的像一个包装行业,可以有个“集合效应”,成批量的,反正东边不亮西边亮,打个概率,我就挣钱了。这不像是创业,而很像是一个想得很清楚的生意经。

其实这也是有社会意义的。我们叫它“集成”吧,这个模式美国有很多,比如你可以在一个楼里租一个办公室,共享财务、保安、会议室(相当于商务中心),这些是可以降低创业成本的,这些事作为一种服务都挺好。

开复有好为人师的那一面,如果说把孵化当成办学、当做公益事业来做,我觉得也不坏,但创新工场本质上也不是做这个的,至少他主观上或者说出来的不是这个东西。

还不是“创业黄埔军校”

南都周刊:但是现在我们看创新工厂发展得还是挺好的,47个项目只失败了两三个,而且他们也打算把这些服务打包起来,作为一种投资,等未来创业项目成功后变现,这是否能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谢文:港台投资者喜欢搞这样的东西,就是把一部分创业成本货币化,你可以先免费用着,也不用还我,你用股份还我,要是股份不值钱,就算我风险了,要是你融资了、增值了或者卖掉了,我就可以套现,这个也不能说有多大错。

但是这样弄的话,对很多公司是没有吸引力的,因为人家到你这儿来是要学做公司、做产品的经验和技巧,不是为了省那点钱,因为那点钱很有限。

南都周刊:我们抛开创新的问题不谈,我们最近也经常听到人说,idea是不值钱的,在中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真正的创新无法存活。我们可不可以设想一种模式,它不保证创新,它保障你成功。

谢文:没有创新和没有知识产权有什么关系?美国是靠知识产权保护做创新的吗?不是,因为真正的创新不需要保护,真正的创新是我告诉你你也不会。你说Facebook有什么知识产权?没有。它是个框架,是个理念,你可以做、可以抄,但是没用。你说搜索,像google,要那么多人下那么多年的工夫。说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创新,是个混淆概念的说法。

有人说抄袭是入门的捷径。如果你是第一个抄,可以打个时间差,取得一点成绩,这点我承认。但是在人家进入成熟期后,你第50个抄,或者说你抄得太简单,能有效果吗?不能。更何况你还要把这一套再嫁接到自己的模式上,就更没有道理了。

创新工场的主力更多是从台湾过来的,他们的思维还在台湾七八十年代从美国回去的什么新竹园区啊,精耕细作,这方面的经验可以教你一下,他们很多人在IBM(微博)啊什么的干过,包括流程、工具、经验,可以传授给年轻人,这本身是不错的一件事,但是这更多的是属于一种公益活动,而不是一种商业活动,要制造出规模化、源源不断、批量产生、有发展性的一批创新母体,实在是很难。

南都周刊:假如我们把它看作一个公益性质的机构呢?创新工场周围的很多人都很赞同“创业黄埔军校”的评价。

谢文:创新工场需要再踏实些。什么O to O啦,移动啦,你的王牌项目经理,编辑出身,没开过公司,没做过互联网,凭什么去做项目?就这一点来说,像我们互联网上真正的黄埔军校,美国有雅虎,中国有新浪、腾讯,腾讯出了不错的产品经理,新浪出了不错的编辑,会源源不断地提供一些锻炼出来的人才。但创新工场本身还没有成为成功的大公司,不是一个成功模式的缔造者,更像一个实验室,离黄埔军校还很远,不能飘飘然。

南都周刊: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评价创新工场,或是国内的孵化器产业?

谢文:这个模式本身不新鲜,就是一个稍微变点形的孵化器模式,或者说是师傅带徒弟的一个手艺工场,一个训练营,批量化实习场所。这从来就有,只不过现在大家也有点想入非非了,寄予过高的希望,什么中国人也学会了创新、创新居然也是有章可循的、可以大幅度提高创新的成功率,这本身就是违反规律的,创新永远是万分之一的成功率,创新是永远不可以教的,可以教的绝对不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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