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其良塘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及文化艺术中心剧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20120606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 、内容 1、名称:修水县良塘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及文化艺术中心剧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2、内容:中央空调机房及末端设备采购,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制造商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有设备供应、安装施工及相关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 2、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3、所投中央空调设备的制造厂需为世界知名品牌在华合资或独资企业。 4、所投中央空调设备的制造厂必须在江西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和上述要求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验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存档)。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9日在修水县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找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下载(联系电话:15207021802)。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开标前缴交 。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冷女士 13970286994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修水县山谷大道467号) 传 真:0792-7696104 邮编:332400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5207021802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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