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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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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2-7-4 16:4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修教发(2012)18号


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将《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九江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市教发[2012]41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我县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全县“正师德·抓常规·促质量”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教育良好形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县职业中专)、县中心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决定成立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斌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卢海明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易先木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卢作贵  (修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扬波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冷厚良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监察股股长)

        余  珏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维稳办主任)

        周促波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校建计财股股长)

        朱忠福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吴小明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监察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事监察股,由冷厚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专项治理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普通高中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4、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6、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按照我县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各学校要在2012年5月8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各学校要明确责任领导,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工作方案于2012年5月9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各学校要在本辖区内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设置举报信箱。县教育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92-7264533,电子邮箱:jyrs7233442@sina.com

    5、开展学习教育。各学校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学校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各学校要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各地、各单位汇总统计后,要认真分析,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连同汇总统计表于7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电子版)。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明察暗访。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对各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

2、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县局将对各校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进行抽查。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分析总结。各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各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完善提高。各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六、工作要求

为使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中小学校应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做到每一阶段有计划和总结,每一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层层抓落实。

二是各学校要对教育收费工作认真排查梳理,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或不够规范的地方,要及时落实整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不得走过场,搞形式,马虎了事。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落实及整改不力的,将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各学校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收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资料,资料按阶段收集整理归档,每个阶段的工作方案、总结等资料及时送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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