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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回应“在编24人盖106间办公室”:适当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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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2-8-17 19:4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陕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24人盖106间办公室”一事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该公路段党委书记朱声桥关于“在考虑建设规模时‘适当超前的回应言论更是引发舆论不满。“适度超前”成为又一个被网友们调侃的“雷语”。

“超前办公楼”是否违规?是“适当超前”还是“烧钱”?16日下午,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

“超前办公楼”究竟是否违规?

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网友据此认为:“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办公楼显然整体超标,属于违规建设。”

山阳县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表示,山阳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建设的综合楼项目,由陕西秦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陕西高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山阳县城建局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完成主体,目前基本建成。

“实施过程中,先后经过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审批,各项报批手续完备合法,无违规行为。”这位负责人称。

“适当超前”还是“烧钱”?

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党委书记朱声桥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山阳县公路管理段目前在编人数为24名,同时还有其他的临时人员。综合楼主要用于公路段机关及下属养护中心、路政大队的职工办公、宿舍及技术培训等,在考虑建设规模时‘适当超前”。

网友认为,项目建设“远远超过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适当超前’的理由经不起推敲。”

针对网友质疑,山阳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解释,山阳县公路管理段新建综合楼地处福银高速进入县城的丰阳大道内侧,在项目报建时,一是考虑了当地城市建设的规划要求,二是考虑了即将实施的国家干线公路路网调整,对部分县道实行省养省管,接纳和增加部分养护管理人员编制的情况。

这名负责人介绍,山阳县公路管理段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11人,承担着203省道山阳县境内115.6公里养护管理任务。公路段新建综合楼,可以解决段部机关职工24人,两个直属机构33人(其中养护中心15人,路政大队18人),共计57名职工的办公问题,同时还规划了单身职工宿舍、全段职工技能培训会议室、小会议室、档案室(库房、阅文、登记“三分开”)、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安全警示室、职工健身房、一楼大厅等公共活动用房35间680余平方米。新综合楼的建成,较好地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对于有关舆论评价,我们表示理解。”这位负责人说。

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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