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用“钓鱼”方法盗窃 获徒刑一年并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ejj 发表于 2012-9-22 11: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28日晚,被告人邹某伙同“黑皮”(在逃)窜至三都镇三都街涂天雄家,捅破纱窗,从窗外用“钓鱼”的方法从床头盗得TCL手机一部,价值420元。

  2007年9月1日晚,被告人邹某伙同“黑皮”、“毛得”(在逃)窜至三都镇三都村付梅石家,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偷得手机1部,价值560元。

  2007年9月2日晚,被告人邹某伙同“黑皮”、“毛得”窜至三都镇三都街炭渣塘陈菊香家,用上述同样的方法盗得女士手提包1个,内装有价值270元的中兴手机1部及现金4元。

  2007年9月3日凌晨,被告人邹某伙同“黑皮”窜至三都镇周塘街罗运根家,用上述同样的方法盗得女士手提包1个和男士裤子1条,内装有价值56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1部及现金770元。

  2007年9月8日,被告人邹某被修水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搜得被盗手机4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10 14:59 , Processed in 0.18201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