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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五举措严防民生资金“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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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3-6-4 10:5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县为贯彻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中央和省、市、县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强力推出“五举措”,严防民生资金“硕鼠”。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该县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民生资金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为人成员。并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和多次领导小组协调会。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的工作实施方案,把全县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金蓝领工程”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阳光工程”专项资金、“雨露计划”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等十项民生资金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统一调度,统一开展。工作开展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要求各个阶段都不得起过场,都必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小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大问题全面查处。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该县根据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给每项民生资金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并要求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调度,统一时间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相关民生资金自查自纠活动;配合单位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此次清理检查工作,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办公室要做好全县性常规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案件查办、机制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四是狠抓责任追究。该县要求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追究责任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有关单位和人员又没有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纪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求司法机关依据法律从重处理。

  五是建立完善机制。该县为杜绝违规管理使用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水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水到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专项资金,采取逐级审批、集体表决等方式,决定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修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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