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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被指诈骗 县委要求做好删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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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3-6-28 15:0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眉县发布关于“美林湾”网络舆情办理有关问题的回复


5月7日,网友“一根”发微博称眉县某开发商涉嫌资金诈骗。5月8日,眉县县委针对该微博下发《县委办舆情信息批办单》,县委办批示:“及时发布回复消息,引导舆论导向,同时积极做好删帖工作。”然而这份尚处于办理之中的批办单,近日被网友“刘虎”晒在了网上。
眉县外宣办:民生帖必办、问题帖必复、恶意帖必删
6月24日,微博网友@刘虎发了一条微博:“‘领导,微博上有舆情,咋办?’‘赶紧想办法删掉’。”该条微博的图片是一张眉县《县委办舆情信息批办单》,图片显示,该批办单编号为2013055,详细注明了信息来源、发布时间、内容摘要等内容。内容摘要为:反映眉县美林湾开发商涉嫌资金诈骗相关情况。在“办公室主任批办意见”一栏,有相关负责人的手写批办意见:由外宣办负责及时发布回复消息,引导舆论导向,同时积极做好删帖工作。批办人签字为王栋,时间为5月8日。“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备注”三处空白。“办理要求”一栏注明3项具体要求:1.接到批办单后要立即进行调查,并于4小时内在网上跟帖正面回复引导;2.加强对相关网络信息的监控和处置,防止扩散、造成负面影响;3.于2日内将办理结果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外宣办及县委办综合组。
6月25日,眉县外宣办通过微博@眉县发布公布对于该条微博的回复:近年来,我们一直十分重视网络舆情及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坚持按照“民生帖必办、问题帖必复、恶意帖必删”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回应网民诉求,通过网络媒体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事关全县发展、民生保障的实际问题,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网友质疑:这个帖子是恶意帖?
在眉县外宣办的回复中,对于“恶意帖必删”的解释是,对网上危害公众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涉嫌人身攻击、名誉诽谤、造谣传谣等恶意帖子及虚假信息,经调查核实后,由县网管办向互联网管理部门提出删帖请求,同时向发帖人说明情况,征求发帖人同意后,由其自行删除,从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眉县美林湾工程再报丑闻,看着做做停停在迷茫中的在建工地,工程开发商涉嫌资金诈骗,被受害者拉横幅及围堵工地售楼部讨要被骗资金,各位朋友已经预定该楼盘的请及时关注该工程进展。”这是网友“一根”5月7日播发的微博。这条微博属于“恶意帖”吗?众多网友对此提出质疑。
网友“老枪”:请问眉县外宣办,哪些帖属于“恶意帖”?
网友“刘栎毓”:按照外宣办的回复分类,这个是问题帖,并不是恶意帖,为什么让删除呢?
网友“张阳”:只要不是歌颂眉县的,都是恶意帖。
宣传部门:美林湾非法集资涉案3亿元
6月26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眉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祺伟。王祺伟表示,2012年,眉县美林湾开发商许以高额利息进行集资,今年4月份资金链断裂,集资户多次向县政府讨要说法。为此,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公检法等部门组成的处理非法资金领导办公室,专门处理美林湾非法集资一事,目前经初步调查,该事件共涉及50多案、3亿资金,网友“一根”播发的微博不属于恶意帖,“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栋在批办单填写的批办意见前后矛盾,既然批办为‘及时发布回复消息,引导舆论导向’,表明该帖不属于恶意帖,就不应该在后面加上‘积极做好删帖工作’的意见。”

王祺玮说,该舆情批办单只有县委办主任批办意见,“领导批示”、“办理结果”等还是空白,尚处于办理之中,原件保存在自己办公桌的抽屉中。6月24日上午,网友刘虎的微博发表后,他赶紧寻找原件,发现原件丢失。
6月27日下午,眉县县委办副主任王栋表示,因为网友“一根”5月7日播发眉县美林湾开发商涉嫌资金诈骗微博之时,该事件正处调查之中,县委办担心这条微博引发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恐慌,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批办意见时,写了“积极做好删帖工作”的意见。“其实,我们也不能强行删除网友的微博,只能是和网友取得联系,并给网友做好解释,经网友同意后,自行删除该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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