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半职业举报人遭断指泼硫酸 右眼被砍失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3-7-9 10:4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有举报公车私用的区伯,惠州也有半职业举报人“惠阳欧伯”。昨日上午9时50分许,惠州知名网友“惠阳欧伯”(真名李建新)驾车外出,在惠阳区永湖镇一工业区人烟稀少路口被人驾车撞停后,遭3男子泼硫酸和刀砍。最终背部大面积烧伤,2根手指被砍断,手腕被砍伤,右眼被砍失明。

人车稀少地带被人驾车撞停袭击

昨日上午9时50分许,李建新和妻子李贵琼在惠阳区永湖镇的家中告别,打算带6岁的儿子去惠城淡水玩一天。驾车行至永湖镇乙湖工业区靠近惠澳大道一个路口时,他的车被后方车辆撞了一下。

上午10时许,李贵琼接到一个自称垃圾场女工的电话,“你丈夫叫我给你电话,他被人砍了”。

李贵琼和小叔子李建煌等人赶到事发地点看到,李建新倒在车旁的血泊中。其双手手腕附近被砍2刀,2根手指被砍断,右眼周围血肉模糊。李建新当时还能说话,他向弟弟转述,自己被后车撞停后下车查看,3名男子下车,先向他背部泼硫酸,后拿刀砍他,因为儿子在车内,他不敢逃跑。

事发地点人车稀少,南都记者找到给李贵琼打电话的垃圾场女工张丽(化名)。张丽在宿舍听到呼救,出门后只看到一名男子受伤倒地,一名男童从车上下来,哭着喊“爸爸,我再也不要出去玩了。”男童称,有3个人打了他爸爸。

惠阳警方:“这件事局里、区里已经高度重视”

昨日中午12时30分,李建新仍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抢救。李贵琼认为,李建新遇袭,是因近2年来经常在网上举报一些公共问题遭到报复。“歹徒太狠了,手机外壳都被砍去一截”。李建煌出示哥哥的一部苹果手机,其背部外壳被削去一截,沾染不少血迹。

李贵琼说,去年6月,当货车司机的丈夫不再跑车,而是经常在家里上网,在网上反映一些问题。“我跟他说不要管那么多事,他叫我不要管他”,一家经济来源主要是家里的小饭馆。

昨日下午5时许,李建新被推出手术室。医生告知其右眼已经失明,硫酸烧伤部位不仅有背部,还蔓延至左脸耳根部位。2根被砍断的手指是否能接回尚未可知。

昨日下午,惠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一名负责人介绍,“这件事局里、区里已经高度重视”,惠阳警方已经组织足够警力全力侦查。对于家属怀疑事因举报遭人报复,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正按故意伤害案件处理,“现在既不能说就是什么原因,也不能说不是什么原因”。 线索提供:匿名100元

印象

“惠阳欧伯”是惠阳举报专业户

“惠阳欧伯”李建新今年47岁,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检索“惠阳欧伯”在惠州热门论坛西子论坛的相关资料,其ID注册于2012年6月29日,自2012年8月4日至今年7月6日共发帖子95个。其中至少8成内容是举报惠阳各类问题,其中最多的是村官贪腐,举报范围还涉及学校滥收费、水库污染等。在不少网友心目中,“惠阳欧伯”已经是一个职业举报人。

李建新用“惠阳欧伯”发帖的板块一般都在“惠阳/大亚湾”和“网民问政”。其描述被举报者一般不写出全名,但有描述姓氏及实际职务信息。有惠州媒体人士介绍,在惠州网友中,举报如此种类繁多问题者,确实少见。

网友“武当山人”称,惠阳欧伯近年来一直坚持举报惠阳地区黑恶势力以及官商勾结事件,得罪了不少人。当然很多人诟病他拿钱发帖,收费骂人等等,但是起码很多次他还是收集了很多资料的,否则早有人告他诽谤罪了。

南都记者此前曾见过李建新两面。他向南都记者介绍,之所以取名“惠阳欧伯”,就是为了效仿广州区伯长期追问举报公共问题,只不过,他希望自己举报的事项更多,不仅仅只有“公车私用”一项。

遭遇

今年3月女儿房间被扔进砖头

李建新今年3月30日曾经在惠州“西子湖畔”以“惠阳欧伯”网名发帖介绍,3月28日晚,他的女儿房间遭人扔进一块红砖。但因女儿29日才告诉他,他没有报警。


李建新在网帖中介绍,3月28日晚10时30分,外面正下大雨,女儿房间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惊慌失措的女儿定神一看是一块红砖头飞进房间里。红砖头从女儿身旁飞过,好在没伤到人。

李建新认为,该次被扔砖头可能是因为西子论坛3月份有几个关于永湖镇问题的热帖,有人误以为是“惠阳欧伯”所发,也确实有领导的弟弟去他家找过他,“但我说热帖不是我发的,他们不信所以报复”。

在回复网友评论自己家里3月28日被扔砖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7 02:39 , Processed in 0.11100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