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修水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修水文化艺术中心电影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即竞标人)参加竞标。一、项目编号:XJ-20131106 二、项目内容:修水县良塘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电影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竞标人资质资格 1、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竞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电影设备生产或销售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 3、竞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4、竞标人所投产品(音箱、功放、投影机)须取得原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竞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且建议优先选择推荐品牌;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在技术审查时作为不合格竞标人。 6、本项目竞标人必须在本县周边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4小时内能到达本县。 7、开标日提供上述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竞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证件原件,也一并封装于文件袋中,并提供一份所装证件的目录,文件袋正面标明“资格文件”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年月日等,开标时作为资格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8、开标前,各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查询,查询申请表格样式见招标文件(附件9)。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上网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前邀交。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递交竞标文件前,竞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竞标保证金。转账时必须写明所竞标的的编号,该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 12 月 4 日下午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00前进入我中心账户(开户行: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7929 0009 3400 068)。本次招标拒绝接收以现金进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竞标文件。 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竞标。 七、成交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八、竞标时间、地点: 1、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12 月 4日下午15时。 2、竟争性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12 月 4 日下午16时。 3、递交竞标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4、竞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地点: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场开标。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冷碧霞; 联系电话:13970286994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能忍; 联系电话:15207021802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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