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良塘新区湖滨路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经政府部门批准实施,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修水县良塘新区湖滨路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工程建设地点:修水县良塘新区
4、工程规模: 约100万元,一个标段。
二、投标报名条件:实行资格后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三、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二级市政建造师;4、企业介绍信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5、持法人授权委托书;6、企业所在地“三无”证明及入浔备案手册(市外企业)。7、五大员岗位证书(含安全考核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人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依法的资格审查,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开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387922444 八、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970250826
九、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5207021802
十、招标监督部门: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章)
2013年11月27日 关于良塘新区湖滨路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资审文件》补充函
各投标人:
良塘新区湖滨路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资审文件》特作如下补充: 为确保良塘新区湖滨路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开标后能够保证质量、安全、按期完工,各投标人在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同时应提供确保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交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含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的承诺书一份。且诚信保证金应在开标2013年12月12日中午12:00前打到业主指定帐户,如无承诺书,作自动弃权处理。(1、开户行:中国银行修水支行;2、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3、账户:197715055982) 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诚信保证金 特此补充
修水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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