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审计局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充分履行审计职责,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江西省审计条例》、《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修水县审计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参与修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委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与应聘中介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江西省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二)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乙级以上(含乙级)。 (三)执业三年以上,内部已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内单位和个人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社会信誉好,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诉讼败诉及借用、挂靠他人资质等不良记录。 (四)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基本建设审计的相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咨询专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0人。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企业执业人员身份证、个人资质证明及证书(复印件),执业质量及执业道德记录等基本情况; (六)单位简介、业务范围,近三年工作业绩及相关工作经验; (七)单位内部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规范材料,应聘承诺书(质量、时间、廉政),薪酬计算方式及标准。 以上相关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资料必须密封递交。 三、选聘原则及方法 选聘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应聘单位实行量化考评,择优聘用,选聘工作由修水县审计局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工作组负责。 四、资料报送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8日,应聘单位应将申报资料送至修水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修水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联系人:吴先生 手 机:13767273960 办公电话:0792-7626337 7626338
修水县审计局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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