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6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通肇事莫逃逸 天网恢恢必严惩——修水交警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5-1-17 21:5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交通肇事莫逃逸 天网恢恢必严惩——修水交警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1月14日下午1时20分,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渣津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省道304线渣津镇朴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及4岁孙子不同程度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渣津中队副中队长周发林带领民警迅速赶赴事故地点,抢救伤员,勘察现场,同时开展调查,根据群众反映,肇事车辆系铃木牌两轮摩托车,车牌号为赣G19XXC,肇事车辆肇事后,停车往后看了一眼,然后逃离现场,往县城方向行驶,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渣津中队迅速展开调查,将赣G19XXC号牌车辆信息调出,查到该车系黄沙镇里村郑某某驾驶,通过与其村书记联系,郑某某一直在县城做工,1997年在县安坪港购买了房屋居住。下午6时许,渣津中队民警赶往郑某某居住地,而郑某某不在家,在其家中发现肇事车辆,通过比对,锁定郑某某为肇事司机,通过电话和亲友的联系,迫于法律的威慑,1月15日上午10时,郑某某投案自首。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正在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郑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熊龙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5 14:34 , Processed in 0.09300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