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修水法院渣津法庭成功执结一起十五年积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5-7-22 11:4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县人民法院渣津法庭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15年积案。

  申请人樊某系辖区边远山区农户,1994年4月份,被执行人聂某在其住所地收购春笋,申请人曾多次将笋出售给聂某,至同年5月25日双方结算时,聂某尚欠樊某货款1330元,并于当日由聂某向樊某出具欠据,之后樊某因多次向聂某催讨未果,故其于2000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聂某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法院于2000年11月依法判决由聂某清偿樊某货款133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聂某随即外出务工,申请人樊某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也随即外出,一直未过问此案。该案虽经多次执行,然而因被执行人聂某外出,下落不明,且查询无银行存款,导致执行陷入窘境。

  此次申请人樊某回家做手术,已是步履瞒珊、满脸沧桑的老人,其向执行法官表示被执行人刚从外地回家,要求执行。执行法官查阅案卷后,迅速找到被执行人聂某,并召集双方进行沟通,经过执行法官细致入微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聂某同意当即支付全部货款,同时申请人樊某也放弃要求其支付利息。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9-21 08:10 , Processed in 0.11800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