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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记者滕滕报道:“80元的票面价加2元保险也应该是82元,为何汽车站收取我85元,而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显示的姓名竟然不是我。”2月16日,市民卢女士向中国江西网记者反映,称她在修水县汽车站买票时,遭遇售票人员乱收费,且购买意外保险后的信息也与她本人不符。2月1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
80元票面价加2元保险
被保险人姓名不是卢女士本人
乘客投诉:82元车票被收85元 保险人姓名与本人不符
2月16日,市民卢女士在修水汽车站买了一张由修水开往南昌的流水班车车票,一共是85元。待卢女士匆匆赶上车,在座位上坐稳后,便开始把玩手中的车票,却不料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
“修水到南昌的票面价是80元,即使加上2元保险,也应该是82元,可当时我问多少钱的时候,售票员就直接说是85元。”卢女士说,除此之外,她还注意到,所购买保险的单子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是她本人的名字,而是一位名叫郭丞月的人。
卢女士认为,她本人乘车,承担风险与后果的是她自己,为什么保险的名字竟然是别人。“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真想知道汽车站工作人员是怎么操作的。”16日下午,卢女士发微博吐槽。
汽车站回应:系工作失误导致 已对售票员进行处理
2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修水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汽车总站,并将卢女士遭遇的情况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待此事调查清楚后,会做出相应回复。
18日上午,修水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汽车总站副站长刘芬芳致电记者,称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乘客卢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查看了监控,显示的确收取了卢女士85元钱且没有找零。”刘芬芳告诉记者,自春运以来,售票工作时间延长,部分工作人员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之久,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因此影响到工作质量。
“超过100元以上的车票是收取5元保险,100元以内的车票是收取2元保险。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在报价上存在错误。”除此之外,对于乘车所购保险与乘客身份不一致的情况,刘芬芳解释称,她也就此事咨询了平安保险公司,对方表示,只要所购保险单与乘客车票装订在一起,那么,发生意外后,即使姓名不一致,也会对持票乘客进行保险赔偿。
至于卢女士所购保险为何会显示其他人名字,刘芬芳称,可能是由于卢女士之前的乘客在购票时,没有同意购买保险,轮到卢女士购票时没有及时更换信息所致。
刘芬芳说,目前,车站已经按照站务管理规定,对当事售票员进行严重警告,按差额所得20倍罚款,并全站通报批评。同时,也会通过适当方式将误差款返还该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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