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修水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西港、溪口、征村、黄港等4个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修水县水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修水县。
2.2项目计划设计完成期限: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3招标规模:1标段约120万元,2标段约120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地质测绘、工程勘探、报告编制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西港、溪口为1标段,征村、黄港为2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 15 时00分,地点为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6.1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中国修水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如未按规定递交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6.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4中标原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就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且中先开标标段(开标按1至2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段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段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项目投标文件在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6.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修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中国修水网、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水县水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修水县
联系人及电话:陈 鉴 151709613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林辉、江小慧 15216181057 0797-8400905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