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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把“编外”当成“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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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q 发表于 2011-9-21 13:3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ngq 于 2011-9-21 13:39 编辑

岂能把“编外”当成“挡箭牌”

网友:竹林夜雨
2011年09月21日09:21   来源:中国共 产 党新闻

岂能把“编外”当成“挡箭牌”--中国共 产 党新闻


  记者从江西省修水县公安局获得证实,因服务态度欠佳被网友戏称为“发飙女警”的义宁派出所户政员蒋某19日被辞退。修水县警方表示,蒋某系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据9月19日中新社)

  近来,有关公职人员职业形象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从郑州市一月四次城管打人,到网曝淄博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破口大骂办理业务的市民,再到如今的女警发飙辱骂办证者,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当事人却有着惊人相似的“背景”—都是“编外”人员。既然是编外人员,面对舆论的“声讨”,相关单位也就毫不客气,“痛”下“杀”手一退了之。然而,面对这个貌似严厉的处理结果,我们不禁要问,“事情的发生难道仅仅源于当事者的‘编外’身份”?

  勿庸置疑,作为公务人员,一言一行都是政府行为、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形象,因此,作为政府“窗口”的工作人员,应该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从思想上自警、从行动上自律、从服务上自省,而不论是“在编”抑或是“编外”,因为在群众的眼里,只有岗位没有编制,

  而作为部门的管理者,无论是在工作人员的选聘上,还是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上,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不能因为是“编外”就有所姑息,也不能因为其“计划外”身份就有所迁就,一旦出了问题,就把当事者的“编外”身份拿出来“一挡”,摆出一副“事不关已”的无辜面孔。

  面对政府职能的转变,面对群众法制观念的日益增强,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部门工作人员,都应该卸下“官架子”,去掉“官脾气”,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而不能以“编”论服务,因为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实在是“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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