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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水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乡镇文化站流动演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20111213)询价函
受修水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采购人)委托,我中心现就其乡镇文化站流动演出音响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XX-20111213
(二)项目内容:详见《询价项目要求明细表》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拒绝接收以传真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前,先到交易中心综合股缴纳询价文件制作工本费100元人民币。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地址:修水县山谷大道467号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5000元。转帐时必须写明所投标的的项目编号,该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2月21日下午17:00时前进入我中心帐户(户名: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修水支行; 账号:1507275029200060594)。
本次招标拒绝接收以现金进帐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户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证明(原件1份)及中标人投标本项目时的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1份)无息原账户退还。
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所有品目做一个整包报价(且每一品目都要求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后续服务及0.5%综合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报价人需附参投产品具体的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采购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或按合同执行。
5、投标文件包括:
①投标承诺书;
②投标保证金进转帐单复印件;
③投标货物报价表;
④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1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放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的,按无效标处理。
7、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8、投标人允许不参加开标现场会。
9、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0、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在相关部门监督的情况下,组织采购人对最低投标报价人进行抽签决定排序。
11、评标结果将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中标人须凭公司介绍信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交缴0.5%综合费。
12、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13、对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14、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1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供货的,一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有可能被记录为不良供应商。
16、交货地点和供货(或完工)时间: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1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18、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9、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修水县政府网(http:// www.xiushui.gov.cn/)点击“通知公告” 栏查找本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最下方的附件下载)。
20、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拔打以下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72266818
交易中心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07021802
附件:修水县文广局乡镇文化站流动演出音响设备询价文件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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