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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中学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促工作作风转变
为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溪口镇中学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力促工作作风的转变
一是承诺问责制。学校年初认真谋划在发展上要破解的难题、在民生上要办的实事,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向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承诺的事项或工作没有按时完成,因作风原因出现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发生的严重问题负有责任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是岗位责任制。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和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逐岗逐人明确职责,对每项工作都要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岗位工作标准,并进行公示。 学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全体教职工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政教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和全体教职工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校长负总责,主管校长对校长负责,主任对主管校长负责,职员对主任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事事有责任,事事有反馈,事事有结果。
三是行政领导推门听课制。校领导和教研组长坚持听课制度,对教学工作及时指导评估,发现典型,找出问题,杜绝教学事故,确保教学质量。
四是联勤值班制。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行政领导和值日教师开展联勤值班。巡视教学,巡查安全重点部门,深入教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溪口镇中学 蔡杰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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