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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洪坑河茶楼及马家洲茶楼1、2号商铺经营权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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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2-4-29 10:2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基本情况:洪坑河茶楼位于洪坑河溪流与修河交汇处,茶楼二层,总建筑面积644.8m2,内设包间16个,室内未装修。茶楼建筑外形美观,东临洪坑河,北临修河,环境优美,休闲极佳,商机无限。

马家洲茶楼1、2号商铺位于马家洲公园茶文化广场东侧,原为物业办公用房,需重新装修。周边环境宜人,是广大市民休闲的首选之地,极富商机。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它组织及自然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携带有效证件。

三、报名方式及费用:报名者报名时预先交纳竞租保证金洪坑河茶楼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马家洲茶楼1、2号商铺人民币陆万元整,如拍得经营权即分别转为各自合同保证金,未拍得者退还(保证金缴到: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1507275029200060594 ),并每宗标的另交纳资料费人民币200元,资料费不得退还。

四、租赁年限:承租年限洪坑河茶楼租期为5年、马家洲茶楼1、2号商铺为4年,租金预收一年(自拍租后合同签订时交纳租费)。

五、承租人的确定:采用公开拍租方式取得经营权,按照高价(按年度租费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经营权承租人,设有保底价。

租费确定:第一年租费即拍租价款,以后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10%作为年度租费,以后每年年度租费缴纳时间为拍租合同签订时的当月当日。

六、经营范围:洪坑茶楼、马家洲茶楼1、2号商铺仅限休闲茶饮,均不得经营有损茶楼环境及法律禁止的行业。

七、装修有关规定:

1、装修设计图纸报业主审批。

2、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和外观效果。

3、装修费用自理。

4、合同期满后或五年经营期内终止合同装修费用业主方不予补偿,无偿归还业主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8日至5月12日下午16:00。

报名地点:修水县城乡建设局二楼

拍租时间:另行通知

拍租地点: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

产权单位:0792-7696119  13970270888(朱女士)

交易中心:13879242080(张先生)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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