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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法院巡回审理失火案彰显人性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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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2-7-21 11:19: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0日,九江修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驱车百公里,来到该县全丰镇政府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失火一案,现场有2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张某因年老体弱多病,因涉嫌犯失火罪被修水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修水法院刑事庭考虑到被告人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其参加诉讼,同时也为了进行深刻的防火法制宣传教育,故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2012年4月1日下午,现年67岁的被告人张某在修水县全丰镇南源村的“胡家败”山场开垦荒地,被告人张某将山上的茅草砍倒归堆并用打火机点燃。这时同村的胡才三说该地是原主人让给他耕种的,两人因此发生争执,被告人张某完全未注意到点燃的茅草火苗已窜到周边山场,火势迅速蔓延,酿成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造成过火有林面积5.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503.16元。被告人张某于2012年4月8日向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告人张某在庭审中表现出了极大的悔恨之情,他说:“我忠厚老实一世,没想到人到终年还犯下这么大的错误,给国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同时他也对法院为照顾他身体不便上门巡回审理表示了深深的感谢。参加旁听的群众也纷纷表示,现场观看这次刑事庭审,很受教育,更明白了森林防火的严肃性,也更清醒地认识到野外用火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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