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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网上寻迹执结一起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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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2-8-7 09:58: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31日早上5点整,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敲开县南城广场现代城X栋二单元701室的房门,将正在房中睡觉的黄某带至法院。当黄某被告知不履行义务将被司法拘留时,慌忙叫其在外做生意的妻子将欠款、诉讼费、执行费共计人民币9.6万余元打到法院账户上。

    2009年10月,朱某驾驶摩托车带乘其妻李某从县城返回白岭镇,途中与黄某驾驶的中四轮发生刮擦,造成朱某重伤、李某轻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的发生让朱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2010年2月,朱某与李某将黄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公开审理后,法院判决黄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朱某与李某各项损失合计21.5万元。可黄某只购买交强险,朱某和李某拿到保险公司12.1万元赔偿款后,黄某并未按时赔付其余案款。2012年5月,朱某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黄某长期在外租房,无固定居所,很是难找,且不用自己名字存款、购置财物,又常年变换电话号码,让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但执行干警始终关注此案进展。前不久,执行干警突然想到:黄某是个年轻人,可能对网购感兴趣,为何不通过这条线索查找?只要黄某进行实名认证,就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他的地址。

    7月30日,执法局干警来到淘宝网南昌分部。干警们向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工作人员输入黄某身份证号开始查询,突然十多条记录在电脑中冒出来,其中最新三条记录:“7月19日,黄某购买了某物品;7月22日黄某购买了某物品;7月28日,黄某购买了某物品。其收货地址均为县南城广场现代城X栋二单元701室”。获此信息后,干警认为黄某极有可能居住在此,次日一早赶回县城,将正在屋内睡觉的黄某逮个正着。

    “本以为躲在外面,没有固定居所、固定电话,也不用自己名字存款、登记物权,法院就没有办法执行。没想到我不但欠款没躲掉,还付出了迟延履行的代价。”黄某十分后悔。

(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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