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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健康的10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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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2-8-11 12:5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精神卫生不仅仅是无精神障碍,更是指一种健康状态,是指每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力,能够应付正常的生活压力,能够有效地从事工作,并能够对其社区作贡献。

    事实 1:大约半数精神障碍始于14岁以前。世界儿童和青少年中估计20%左右有精神障碍或问题,而且障碍类型雷同。多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每1-4百万人才有1名儿童精神病医生。

    事实 2:抑郁症的特点是持续感到沮丧并且丧失兴趣,同时伴有心理、行为和生理性症状。

    事实 3:每年平均约有80万人自杀,其中86%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半数以上自杀者年龄在15-44岁之间。精神障碍是导致自杀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但可治疗。

    事实 4:战争和其他重大灾难对精神卫生和心理社会健康带来的影响很大。紧急情况发生之后,精神疾患的发生率具有翻倍倾向。

    事实 5:精神障碍是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风险因素之一。这种障碍还能导致无意和有意伤害。

    事实 6:围绕精神障碍的耻辱以及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人的歧视阻止人们去寻求精神卫生保健。

    事实 7:多数国家例行报告侵犯精神病患者人权的事件,其中包括身体约束、隔离和否认基本需要及隐私权。很少有国家具备能适当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的法律框架。

    事实 8: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妨碍提供治疗和护理的主要障碍包括缺乏精神病医生、精神病科护士、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低收入国家每10万人拥有0.05名精神病医生和0.42名护士。高收入国家的精神病医生要多出170倍,护士要多出70倍。

    事实 9:为了更广泛地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必须克服五大障碍:公共卫生议程中缺少精神卫生项目以及对供资的影响、目前精神卫生服务的组织方式、初级保健内部缺乏整合、精神卫生人力资源不足、缺乏公共精神卫生领导。

    事实 10:政府、捐助方以及代表精神卫生工作者、患者及其家人的团体必须共同努力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特别是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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