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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法庭在田间地头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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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jj 发表于 2012-9-24 13:1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7日下午,溪口法庭在溪口镇包家庄村1组的农家屋前地场上搭起简易的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曾香与被告陈英文离婚纠纷一案,参加旁听的有当地村委会干部与群众20余人。
   
  七年前原告前夫因车祸死亡,后经人介绍,被告到原告家做上门女婿,不久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4年1月在溪口镇政府补办结婚证。被告婚前的家地处偏僻,家境困难,且被告已将户口迁入原告所在地,按农村风俗如果被告与原告离婚,那被告将难以在原告所在地继续生活下去。因此,被告接到原告要求离婚的民事诉状副本后情绪激动,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为了消融当事人心中的坚冰,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和当事人一起探讨夫妻关系难以维系的根本原因,鼓励他们互谅互让,共同把家庭生活经营好。经过法官耐心仔细的调解,消除了被告的疑虑,原告也同意暂时不离婚。

    旁听的群众对这种巡回法庭的方式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当地村干部说,这种田间地头的开庭方式不但宣传了法制,老百姓受到了法制教育,而且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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