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33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门女婿遇婚变 离婚就给我补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ejj 发表于 2012-10-3 15:4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法院黄港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熊某与被告冷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1997年,原告熊某与被告冷某经人介绍相识,被告同意做上门女婿,原、被告遂于1998年2月16日在政府登记结婚。1998年11月6日,生一子,现在原告处生活。婚后建一栋两层砖混结构的房屋。现原告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诸本院,提出离婚请求。被告在接到法院传票时,表示“要离婚给我补偿”。

    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双方遂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解决。原、被告在调解书上签字时,均表示满意,并对主办法官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2-1 15:34 , Processed in 0.11000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