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志愿军战俘在台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2-10-26 11:3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志愿军战俘在台湾
朝战结束后,大约有14000余名志愿军战俘去了台湾。此前专题曾详细讲述了这些战俘大部分是被迫前往台湾的史实[详细]。但对这些战俘到了台湾之后的境遇,并未作详细介绍。

1958年的今天,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回顾这群被胁迫去了台湾志愿军战俘的命运浮沉,应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台北专访志愿军老兵战俘

去台志愿军战俘的命运浮沉

志愿军战俘营里“国共内战”的结果,是6000余名战俘得以返回大陆,14000余名战俘则被载往了台湾(另有极少数人去了其他中立国)。现有史料已经能够充分证实,这14000余名战俘,大部分是受胁迫赴台的。按照停战协定,这些赴台的志愿军战俘应该成为平民,“获得自由”,但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这无疑是个奢望。
战俘抵台后,首先被送往“心战总队”接受洗脑
台湾方面对战俘的迎接安置工作非常重视,由蒋经国亲自指挥。欢迎场面之宏大,媒体报道之热烈,自不必说;台湾方面更将1月23日定为“一·二三自由日”,以纪念1954年的这一天,首批志愿军战俘抵达台湾。按照朝鲜战争停战协定,所有志愿军战俘都应该享有自主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但大多数人赴台本身已属胁迫,抵台后大多数人更丧失了做“自由平民”的权利,而只能被迫接受国民党方面所授予的“义士”的“荣誉”,进而加入国军。所谓“一·二三自由日”,其实并无任何自由可言。台湾方面其实也知道这种“自由”徒有其表,所以解释必不可少。“行政院长”陈诚在视察大湖、杨梅等地志愿军战俘驻地时,曾虚弱地解释道:“国家的自由和个人的自由是分不开的,要争取个人的自由,必须争取国家的自由”,自然,陈诚忘了同在台湾的胡适的名言:“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
欢迎活动结束后,战俘们被送往台北市郊的苦苓岭接受洗脑。台湾国军“总政治部”在这里设有一个叫做“心战总队”的部门。该部门当年的一项主要工作,是通过广播、传单等手段对大陆沿海军民实施心理战。赴台战俘中许多人是受胁迫而去,对台湾当局心存抗拒,故台湾方面第一时间将他们送到了“心战总队”接受洗脑。洗脑的具体内容,据战俘赵英魁回忆:“我们万万没有想到,到台湾后,立刻失去自由,被集体送往‘心战总队’,形同关押。还施以密集课程,强迫‘义士’上课,灌输党国思想教育。台当局又发起所谓‘请缨从军运动’,强迫战俘签名附和。有一位我熟识的战俘,因为不愿当兵,干部不断纠缠,逼得他最后走上自杀绝路。”
绝大多数战俘被集体“宣誓加入国军部队”
两个月的“思想训导”之后,台湾当局于1954年4月5日公开宣布:全体志愿军战俘“宣誓加入国军部队”。在编入之前,蒋经国领导下的“义士就业辅导处”曾对全体战俘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其比较关键的几项数据如下:战俘总数14334人,其中21-35岁年龄段者12229人;文化程度为大学者仅4人,无学历者6986人;军官、士兵比例为1:10。这些调查资料,直接影响到了台湾方面对战俘们的分配调拨。
“就业辅导处”制定的志愿军战俘“志愿加入国军”的门槛是:16岁以上40岁以下;体检合格;政治考察合格。结果,大约有12300人被编入国军,占战俘总数的86%;其余2000余人,有1000余人因为年龄不合标准而被淘汰,以平民身份另行安置;此外还有1000余人,究竟因何原因未被编入国军,是体检不合格,还是政治有问题,或者死活不愿意参军,则不得而知;其具体去向,也尚无统计资料披露。
志愿军战俘在集中营里被强制刺字,以断绝其返回大陆的后路
为便于消化,每个军事单位只分配一个战俘;战俘具体待遇视其文化程度而定
为避免志愿军战俘的思想对台湾国军士兵发生影响,战俘刚刚抵台,“就业辅导处”就向“国防部”呈报过《请通饬各部队严禁与义士相接近由》的文件,禁止国军部队与志愿军战俘接触;战俘们在“心战总队”接受完洗脑后,台湾方面对他们的思想倾向仍不放心——后来确实有个别战俘铤而走险想要偷渡回大陆——他们先是被编入新兵营接受基本的军事、政治训练,然后被“个个击破”式地分散分配到各个具体单位,原则是每个单位只分配一个战俘,如此来保证战俘们被孤立后能够迅速“融入”国军。至于部分被分配到军事单位但始终心怀不满的战俘,则多被送往特设的“反共义士感训团”接受二次洗脑,俟政治思想合格后再返回军队;仍不合格者则有可能被送往“火烧岛”监禁关押。
至于战俘们参军后的具体待遇,受自身文化程度的影响比较大。陈诚在台湾担任“行政院长”期间,很重视专门技术人员,为这类公职人员制定的薪酬比普通公职人员高出许多;军队系统也不例外。战俘们进入新兵营后,经常被鼓励去考取各种技术类的特训班以及各兵种的专业学校,有一定文化的战俘因此受益颇多。至于那些文盲、半文盲战俘,则大多被分配去当列兵、伙夫、马夫、勤务兵,虽然有按“年资加俸”的优待,但境遇与有文化的战俘比起来,就远远不如了。尤其是退伍后,许多人只能干些底层的粗活,生活大都比较困苦。当然,最实际的,还是1954年10月5日通过的为国军士兵制定的《授田条例》,按照这个条例,每个退伍的战俘将被授予年产两千斤稻谷的田地。只是台湾田地本就很少,等轮到这批“义士”们授田时,已经无田可授,最后当局选择以发放与田地价值相当的现金作为补偿。
1954年2月到11月,台湾当局组织各种“义士访问团”在国际上到处活动
虽然陈诚曾慷慨激昂地演说战俘们的赴台“解决了台湾的兵源问题”,但台湾当局更看重这些战俘们所带来的宣传效应。所以,一方面战俘们被强迫参加国军,另一方面,台湾当局还组织了各种各样的“义士访问团”,到处“出访”。
1954年2月到3月这段时间,“义士访问团”主要局限于访问台湾本地各县、市以及各部队;从4月份开始,“义士访问团”开始被陆续派往海外。参加访问团的战俘,主要是原战俘营里会英语的亲国民党骨干,这些骨干分子,部分是原国民党干部或士兵,部分则是台湾派遣进入战俘营的特务,其实并不具备代表赴台战俘的资格;而且各访问团均配备有台湾当局的情报人员作为“顾问”,以便监督。菲律宾、泰国、日本、越南、美国、古巴、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均曾多次留下“义士访问团”的足迹。“义士访问团”的海外访问活动的结束时间,大约是在1954年的11月。
战俘们退役后的命运,和退役的国军老兵“荣民”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随着战俘们的宣传价值与日俱减,他们与普通国军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小。战俘们从军队退役后的境遇,与普通国军退伍军人,也就是所谓的“荣民”们中晚年的遭遇,大致相同。一方面是外省人语言不通、习俗不同,本就难以融入台湾本土社会;另一方面,50年代出于“反攻大陆”的需要,台湾当局又针对他们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特殊限制,如延长服役期限、限制结婚条件等等,导致“荣民”们的成家、就业、医保、养老全都成了问题,甚至激发为社会事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台湾当局于1954年11月设立了由蒋经国全盘主持的“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蒋经国主持“退辅会”不到半年,为“荣民”们先后建立了屏东隘寮农场、嘉义大埔农场、宜兰三星农场、花莲寿丰农场、彰化二水农场等,让“荣民”们得以在此通过务农自食其力。后来又在屏东、花莲、台南、新竹等地修建“荣民之家”,解决年老“荣民”的养老问题。1956年6月6日,台北“荣民总医院”也在蒋经国的推动下开始兴建,三年后建成投入使用,该医院成为许多“荣民”看病的地方,因其设施先进、专家阵容强大,许多国民党高层人物诊疗的首选。
婚姻是战俘最大的痛,桃园“义士之家”收容的光棍“义士”,一度达3000余人
或许是顾及到赴台战俘们的特殊性,一开始在台湾的桃园县曾特别修建有一所“义士之家”,专门收容那些退役后无力自谋生路又无处投靠的“义士”。后来,“义士之家”更名为“荣民之家”,战俘们和普通国军之间的区别,也就消失了。与普通“荣民”一样,战俘们最大的痛不是养老与医保,这些问题随着台湾当局的政策已渐渐解决,台湾当局解决不了的,是他们的婚姻问题,如桃园的“义士之家”所收容的光棍“义士”,就曾一度达3000余人。大多数战俘没有能够在台湾重新组建家庭。一些战俘为寻求一点天伦之乐,晚年甚至不惜花费全部积蓄迎娶脑瘫女子;开放大陆探亲后,一些战俘也曾幻想迎娶“大陆新娘”,但多数以被骗告终。
1988年,台湾当局正式允许志愿军战俘返回大陆探亲,免费为其去除身上敏感的政治刺青
时间进入80年代,随着两岸关系的改善,“荣民”们返乡探亲的愿望越来越强烈。1987年7月,台湾当局解除“戒严令”;11月,宣布开放岛内居民赴大陆探亲;1988年初,又专门出台规定,允许《韩战期间来台义士得依规定前往大陆探亲》,规定认为:战俘们“与难胞一般均无问题,应无限制出境之必要,如有特殊情况可采个案处理”,不过,在政府中担任公职的“义士”,“仍不得前赴大陆探亲”。
当年为迫使战俘们来台,台湾当局派往战俘营的特务们强行在绝大多数赴台战俘身体上刺有“杀朱拔毛”一类的口号乃至图案。这成了许多战俘们终身挥之不去的梦魇。开放返回大陆探亲之后,许多战俘因为身上的这些口号和图案而不敢启程。通过向当局呈请,“退辅会”决定由荣总医院进口一台激光扫描设备,通过激光手术,免费为战俘们去掉这些口号和图案,这种手术没有太大痛苦,去掉刺青的效果也不错,很受战俘们的欢迎。台湾作家张晓风的散文《一千二百三十点》,描写的就是两位志愿军战俘“王正福”和“唐大胜”在荣总医院消除刺青的故事。
1989年,大陆出台规定,允许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承诺不审查追究其政治历史
1989年1月3日,大陆出台《关于我军被俘去台人员要求回大陆定居的处理意见》,由此,战俘们不但可以返乡探亲,也可以选择回大陆定居了。该处理意见规定:
“我军在战斗中被俘去台人员,不同于一般台胞和在台湾的国民党老兵。他们要求回大陆定居,经说明大陆生活条件等情况后仍要求定居的,原则上应予批准,并予以妥善安置。……对批准定居的被俘去台人员的政治历史不审查、不追究。对他们被俘前参加我军的一般历史应予承认,但不补办复员、转业和离休、退休手续。……”


结语
战俘冉宏图2004年从台湾回到大陆,选择定居在了远离故乡的宜昌,“他说其实在家乡,他觉着很难向别人解释他的身份,但至少在这里如果有人问起来,他可以简单回答一句说我当年在这儿打过日本鬼子”。皮肤上的刺青可消,但撕裂的人生再难复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8 17:19 , Processed in 0.07000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