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大桥镇等五处采砂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和九江市水利局批准,受修水县水利电力局委托,江西省浔城拍卖行有限公司将在我中心对修水县大桥镇等五处采砂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 | | | | | | | | | | 自鲁操桥桥址下游100米起至大江背桥址上游450米止。 | | | | | | | | | ①从大江背桥址上游450米起大江背桥上游100米止;②从大江背桥址下游100米起至大江背桥址下游700米止。 | | | | | | | | | 从大江背桥址下游700米起至大江背桥址下游1600米止。 | | | | | | | | | 从大江背桥址下游1600米起至龙门塘钢索桥上游450米止 | | | | | | | | | ①从社下原踏水桥址起至社下止;②以河道中心线为界线靠江西境河道内。 | | | | | | |
二、拍卖方式及要求: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不能成交。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拍卖会资料。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但每一个采点都必须提供有大桥镇政府当年签署意见的采砂权竞买申请报告原件,方可参与竞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买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竞买人必须填写《竞买申请书》和《承诺书》,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保证金需在报名时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792900093400068),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5.竞买人应向公共交易中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属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名,竞买人必须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 1、鲁界采区2至4号采点、界西采区1号采点:2013年11月6日9:00(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2、鲁界采区1号采点:2013年11月7日9:00(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报名、拍卖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展示、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16:00时止 七、展示勘察地点:拍卖标的现场 八、报名联系电话:15207021802 联系人:汤兆云 张金根 九、咨询联系电话:13707924566 (陈先生) 15079222000(王先生)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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