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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纪通[2014]1号
关于2014年第一次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近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纪律、公车使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暗访中发现极少数干部违反了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2月8日上午,庙岭乡副乡长戴小东缺岗。庙岭乡党委、政府在全乡干部会上对戴小东进行了通报批评,决定取消其2014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在班子会上做出深刻检讨。
2、2月8日下午,县畜牧水产局赵建华、叶绍华、祝汝康、周德友等四人缺岗。县畜牧水产局对赵建华、叶绍华、祝汝康、周德友等四人在全局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上述四人取消2014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讨,扣除2月份绩效工资处理。
3、2月8日下午,县农业局何进明缺岗。县农业局对何进明进行了诫勉教育,在全局干部会上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决定取消其2014年评先评优资格。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狠抓作风建设。
中共修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2014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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