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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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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4-4-19 12:2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县出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

丁江华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月17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意见》要求,至2017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5%,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实现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逐步形成,全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意见》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建设,是建设生态修水的重中之重。加强生态建设,一是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切实抓好山上造林、城镇绿化、通道绿化,巩固提高森林覆盖率;二是绿化美化森林乡村,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三是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加强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五梅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修河源头保护区建设;四是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护林网络,加强源头管理,保持低限额采伐水平,严禁采伐阔叶林;五是实行封山育林,巩固现有封山育林面积317万亩。

  《意见》强调,一要加强领导,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的发展理念;二要加大投入。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三要强化执法,重点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行为;四要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五要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抓落实;六要加强考核,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年终目标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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