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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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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4-6-18 17:3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随着夏季气温升高和暑假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6月15日,我县漫江乡发生了学生溺水事故。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学生家庭带来了沉重心理创伤,也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压力。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坚决避免溺水事故再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部门联系,明确监管责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把溺水事故发生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明确职责,坚决消除学生溺水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做好学校安全和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迅速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各类涉及学生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各种地势复杂的河流、池塘、水库、沟渠、在建工地、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生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职责管辖归属原则,由所属管理部门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要在池塘、水库、江河、公园等事故多发地带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及建设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予以处置,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生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六个一”(上一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知识展板等宣讲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召开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家长会;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外作业)和“四不一会”(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渠、池塘戏水玩耍,教授学生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业务指导,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县水利电力局要加强河流和水库山塘的管理,河流及各类水库山塘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责任方设立警示标志,并要求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对一些易发生事故的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提醒青少年不要擅自下水。加强采砂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乡镇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三)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栏防护设施。
(四)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要加强采矿、取石等场所的安全管理,促督有关乡镇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中小学生溺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六)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督促乡镇及村对需要坐船的学生进行安全指导、保护,加强渡口安全检查,确保学生渡运安全。
(七)县委宣传部要指导新闻媒体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警示教育及广告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八)县旅游局要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路中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要督促相关部门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重点水城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在村建立村民防学生溺水义务监督员,及时把溺水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严格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措施,讲究方法,推动形成预防溺水工作的合力,切实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努力实现无一例新增学生溺亡事故的目标。
(二)加强工作督查。县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于近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各乡镇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为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健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重大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责任事故问责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县维稳办、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组织调处及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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