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工程修水县梁滩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修水县梁滩水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修江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因重大设计变更,现对修水县梁滩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设备采购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 2.1项目概况:梁滩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水轮机2台,型号ZDJP502-LH-120,发电机2台,型号分别为SF400-20/1730和SF350-20/1730。 2.3 招标规模:分1个标段,招标金额约89.86万元。 2.4 交货时间:4个月。 2.5 质量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制造商; 3.3具有制造水轮发电产品(水轮机、发电机组等)和相关设备生产许可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修江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资料费: 800 元/标(不退);在开标会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7 月 15日9:30时,地点为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根据《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赣检发预字[2013]3号)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必须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开启其投标文件。 7.3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修江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1806161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修江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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