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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林小纠纷 森警大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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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4-12-24 18:4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23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黄港派出所民警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村民采摘红豆杉树仔引发的涉林矛盾纠纷,使邻里双方握手言和,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12月3日,因利益驱动,修水县黄沙镇瑶村村民章某某到邻居邱某某(女)家的老屋旁边采摘了红豆杉树仔并砍下三根枝丫,引起了邱某某的极大愤怒和不满,多次到章某某家讨个说法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每次都是碰钉,双方针尖对麦芒,事情无果但双方矛盾却在不断升温,邱某某打算采取过激手段到政府上访。修水县森林公安局黄港派出所民警在当地走访时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不是因为这是个小纠纷而不以为然,而是以群众工作无小事而高度重视,立即对邱某某进行询问,了解了事件的大概情况。接着联系章某某调查了解情况,因章某某经常在南昌、九江等地打工,民警先后5次前往他家,但都没找到人,电话又联系不上。后经多方联系,于12月15日联系到章某某,约章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章某某到派出所后如实讲述了他采摘邱某某红豆杉树籽并砍下三根树丫一事,但确实未对红豆杉主干造成实质性破坏。民警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及询问专业人士,现行法律对于未造成重点保护植物主干实质性破坏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适用条款,于是决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纠纷调解。民警又多次前往黄沙镇瑶村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执自见,双方矛盾在不断激化并有失控的危险。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12月23日,民警把双方当事人及其双方家属约到派出所,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开始双方互不让步,调解陷入僵局。

         经过民警反复做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终于和解达成协议,由章某某赔偿邱某某500元的损失并当面道歉,一场矛盾纠纷得以稳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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