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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达非法目的要求 聚众扰乱交通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9-19 17:07
标题: 为达非法目的要求 聚众扰乱交通获刑
  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4月25日下午3时,陈某得知其弟媳黎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处罚,于是陈某便煽动其亲友及当地群众几十人到武吉高速公路修水连接线何家店路段拦车堵路,以此要挟公安机关将黎某释放。县城交警中队多名民警及义宁镇政府干部共同劝阻,陈某拒不离开,并继续带头拦车,威胁司机不准开车,致使该路段200余辆车被堵,直到公安机关增援民警到达后,于晚上6时才将道路强行疏通。

    法院审判认为,陈某为达非法要求,聚众堵塞交通,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陈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后,陈某表示服判,并表示一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同时以身说法,教育身边的人要遵纪守法,做一个良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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