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名称 | 勤宏牌货物运输车 | 挂牌价格 | 110160元 | ||
汽车 概况 | 车 型:勤宏牌SQH5Q64XQY 发动机号:E6096923 车架号:LEFYECG32EHN50235 车牌号:赣CU3523 购进时间:2015 年9月 年检到期日:2016年9月 行驶里程 :5.2万公里 保险终止日:2016年9月 违章次数:无 违章金额:无 | ||||
受让人 具备的 资格 | 具有健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均可。 | ||||
交易 保证金 | 意向受让人须缴纳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西银行九江修水支行。 账号:792900093400068 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以款到账为准,且注明项目名称)。 | ||||
交易 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即确定为受让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则采取拍卖方式进行交易(拍卖事宜另见公告,公告期内其他意向人仍可报名)。 | ||||
税费 承担 | 1.产权过户过程当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手续费、过户登记费、工本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须在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及拍卖佣金(如拍卖)。 | ||||
价款 支付 | 买受人须在成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清全款并与产权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
转让 基本 要求 | 1.挂牌项目以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申请人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至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受让手续。接受他人委托或联合收购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交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3.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提出; 4.交易保证金必须于办理申请受让手续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受让申请文件必须于挂牌截止期前按规定提交完整,挂牌截止期后提交的、补充提交的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为保证申请文件的完整、有效,建议申请人宜尽早提交申请文件,以备后续有时间在挂牌期内补件; 5. 受让人一经确认,成交后一个星期内,买受人须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其已交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成交款,未竞得者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产权交易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6.有关标的看样、踏勘事项请联系产权人;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联系。 | ||||
挂牌 日期 | 2016年5月3日; | 挂牌期满 日期 | 2016年5月23日; | ||
交易 中心 咨询 电话 | 戴女士 0792-7761868 | 出让方 联系电话 | 郭先生 0792-7221349 | ||
有意购买者,请在挂牌期间到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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