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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被色狼诱骗遭强奸 修水警方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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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2-7-8 12:4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留守儿童被色狼诱骗遭强奸 修水警方抓捕
 
  留守儿童被色狼诱骗遭强奸  义宁派出所重拳出击抓凶犯

  2012年6月18日,一对母女神情紧张地走进江西省修水县公安局义宁派出所接警室欲言又止,值班民警张光普、樊小明本着职业敏感性主动上前询问,女孩的母亲犹豫再三,最终将实情向民警说了出来:这位年轻的母亲在未婚先孕的情况下17岁生下了女儿黄某,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双双出去打工,黄某从小就由外婆照顾,成为留守儿童,今天还不满12岁。前段时间,这位年轻的母亲回家探望发现自己的女儿黄某行为有些反常,查询其手机发现竟有与一名中年男子短信交流出现开房发生性关系获600元等等之类的信息,并相约一个小时后在修水县城海岸宾馆开房见面。因案情紧急,值班民警张光普迅速向值班所领导汇报,副所长张洋迅速组织民警对海岸宾馆进行布控,并用受害人的手机与犯罪嫌疑人短信交流确定犯罪嫌疑人就在海岸宾馆107房时立刻下达抓捕命令,成功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查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查某明知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但他矢口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义宁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所长董元文、教导员黄建兵亲自带领民警进行审讯、取证。经查:犯罪嫌疑人查某利用受害人黄某在他的手机店里修手机的时候获取黄某的手机号码并利用短信和电话及以金钱引诱黄某与其发生性关系。2012年6月1日晚19时许,犯罪嫌疑人查某在修水县城海岸宾馆开好房间并约黄某到宾馆999号房,在明知黄某(出生于2000年)不满12周岁正上小学五年级的情况下,仍与受害人黄某发生性关系。犯罪嫌疑人查某在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并支付人民币600元后,对受害人讲不得告诉家人,以后可以继续保持联系。6月1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查某再次联系受害人黄某至海岸宾馆107号房欲再次发生性关系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查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修水县公安局 熊智华、张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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