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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修水人利用女性“卖处”敲诈 南昌警方打掉一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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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 发表于 2012-9-12 10:5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利用女性“卖处”敲诈 南昌警方打掉一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以学生生活困难,想“卖处”赚取学费为诱饵,待交易完成后,却以受害人强奸为由实施抢劫、敲诈。9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了解到,近日,该大队成功打掉一个利用失足妇女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日前,东湖刑侦大队接到浙江商人马某报案称,其于8月27日15点在南昌市洪都北大道7天连锁酒店某房间室被4男1女抢劫1.6万元现金和价值8千元手机一部,并遭到敲诈勒索10万元人民币。

  接到报案后,东湖刑侦大队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通过对受害人的询问,办案民警了解到,当日上午10时许,马某通过一位涂姓失足妇女介绍,以5000元的价格与自称是“学生”的女子发生一次性交易行为,待受害人马某与该女子发生关系后,从房间外面冲进4名男子,称受害人马某强奸了该女子,对受害人马某进行敲诈勒索,并抢走受害人马某身上的1.6万余元现金及三星手机一部。事后,该伙嫌犯又以私了为由,多次向受害人马某实施敲诈,索要10万元人民币。

  了解的相关情况后,东湖分局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分头开展侦查工作。经专案组多方寻找线索,迅速确定了该犯罪团伙的活动轨迹。通过大量信息排查、分析研判,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九江市修水县活动,于是,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留在南昌继续侦查;另一路驱车前往九江市开展工作,经与九江警方联系获悉该团伙已返回南昌。

  随后,办案民警经过细致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位置。并在南昌市西龙街某饭店成功抓获该团伙中朱某(男性,22岁,修水县人)、黄某(男性,26岁,修水县人)、朱某辉(男性,19岁,修水县人)、涂某(女性,17岁,修水县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抓获后,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审讯。在审讯中,通过对嫌疑人朱某的细致思想工作,该犯罪嫌疑人主动提供另一名重要嫌疑人刘某(女性,18岁,乐安县人)的藏身之处,并配合专案组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得知,该团伙在犯罪嫌疑人朱某辉的组织下,以刘某声称自己为学生,生活困难,想“卖处”赚取学费为诱饵,伙同犯罪嫌疑人黄某、朱某、朱某宝(在逃)对受害人马某实施抢劫、敲诈。

  8月27日下午,刘某如约来到洪都北大道7天连锁酒店,与马某进行性交易,随后犯罪嫌疑人朱某、黄某、朱某辉、朱某宝(在逃)等四人冲进该房,对正在该房进行性交易行为的马某进行威胁敲诈,黄某假称刚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刘某是其妹妹,马某强奸了她,要求马某出十万元私了,并当场将马某手提包中现金16000余元人民币、三星手机一部抢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马某进行敲诈。8月30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涂某还发短信和打电话冒充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向马某索要10万元人民币。

  目前,该团伙涉案嫌疑人均已被刑拘,警方正在积极缉捕在逃嫌疑人朱某宝,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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