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是有毒的玫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2-9-27 23:3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马上就要随着中秋、国庆的临近实施,一些地方也开始出台细则对此予以回应,舆论对此大多也是叫好,一些路桥公司虽有不满,但总体而言,对政策的反应并不算激烈。

对于节假日免受通行费,媒体将此称之为“免费的午餐”,可是,事实上,经济学早就告诉过我们,午餐就从来没有免费的。根据一些路桥公司的说法,一年免费20多天,影响路桥公司的利润高达300个亿,如果这个数字是真的,一方面说明,免费政策是一个很重大的公共政策,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的公路通行费每年是一个多么吓人的数字。

但是,即便多数人对这个政策给予嘉许,我却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坏的政策。

首先,这是一个很荒唐的政策。如果现在出一个政策,规定节假日宾馆、饭馆、超市都免费,你肯定认为很荒唐。但高速公路现在免费,荒唐程度和饭店免费是一样的。众所周知,我国高速公路的修建模式并非用的财政的钱,而是通过公司化的运作。从目前的情况看,这样的收费公路,有的属于政府(包括国有独资企业)经营的,有些属于公司经营,而且,我国的很多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也就是说,对于上市公司经营的收费公路,从产权而言属于其股东,高速公路一旦批准收费,没有任何违法事由,只有上市公司的股东才能决定是否免除费用。这意味着,交通部等五部委替上市公司的股东免除了费用,势必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也涉嫌侵犯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政府请客,公司买单”。这和节假日让宾馆免费、饭店免费又有何不同?

其次,这项政策会引发严重的拥堵和安全问题。因为有免费的激励,最近租车公司的生意非常火爆,很多新手将纷纷上路,这将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还有,一些地方的细则规定,从某时起出高速路作为免费的起点,一些人为了免费要么会在高速路上磨蹭,要么会加快赶在截止日前出高速路,安全隐患增加;同时,这几年每每节假日,高速公路收费口将成最拥堵的地方,这次一些地方规定,虽然免费,但出入仍然要拿卡,这意味着,以前的拥堵会依然存在;如果一些人开私家车去景点的话,景点将成停车场。

第三,这项政策又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高和乱收费“漂白”的嫌疑。如果收费高了,那应该降低费用;如果乱收费了,那应该坚决制止。你说人家合法的在收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非常担心的是,节假日免费政策事实上又会在政府和高速公路之间形成最坏的合谋:节假日免费一方面会成为高速公路收取全球最贵标准通行费的最合法的理由;另一方面,为下一次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时间等等的玩猫腻也留下了合法的借口。占了小便宜,但最后吃的是大亏。一年免费20天的代价是:以后不要再对高速公路的暴利说三道四了,也不要再对一些乱收费、延期收费等说三道四了。封口费而已,漂白粉而已。

第四,这个政策完全违背环保理念。我们不明白,一方面我们鼓励大家绿色出行,鼓励多坐公共交通,另一方面,在免费上,却只对七座以下的轿车免费?众所周知,私人轿车是最不经济的出行!如果真要免费,最该免费的是大巴而不应该是私人轿车。免大巴的高速费,同时降低票价,鼓励更多的人坐大巴回家,而不是开私家车。

事实上,公众对中国高速公路的情绪,根子上源自收费还贷的模式。在前几年公路投资大跃进的刺激下,各地掀起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公路建设的热潮,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发展到7.4万公里,五年新增3.3万公里,而加上再建的里程,已经超过了10万公里,很快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考虑到高速公路投资7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全国目前高速公路的债务总规模保守估计应在3万亿元以上。这样,一方面,以1600公里的车辆通行费与人均GDP的比值衡量,中国的高速公路的比值高达2%,远远高于欧美等国,成为全球最昂贵的高速公路,一些高速公路甚至成为暴利公路,但另一方面,从高速公路的总体运营情况而言,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债台高筑,面临着债务违约的尴尬。如果不改变目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并且大力发展收费公路的模式,高负债压力下的收费公路并没有太大的下降的空间。这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了政府在公路建设中的缺位。如果一个国家的公路,只重视发展高速和其他的收费公路,而政府在免费公路建设方面投入不足,只会出现一旦高速免费,就会拥堵不堪的尴尬境地。

因此,需要彻底改变的是中国收费还贷,贷款修路的模式,而不是用节假日免费这样小恩小惠的政策来掩饰政府在修路天职上的缺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8 00:32 , Processed in 0.139008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