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1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康有为毁了戊戌变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3-6-10 09:5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康有为倡导一夫一妻 自己六十岁纳妾

1898年6月11日,清廷颁布《明定国是诏》,戊戌变法正式启动;约百日后,“六君子”人头落地,改革夭折。

这场105年前的失败改革,留给后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千万不能把改革的大旗,轻率交到不靠谱的政治投机者手里。
01
戊戌年本是清廷发愤图强的一次好机会

戊戌年本是大有希望之年,但可惜的是,光绪皇帝鬼使神差,选了康有为这样一个浮躁的政治投机者,做了变法的旗手。


求变,其实是戊戌年朝野内外一致的共识

传统观点,常把戊戌维新的失败,归咎于“顽固派”的阻挠。其实,在1898年,根本就没什么成气候的“顽固派”,求变已是朝野内外一致的共识。年初,李鸿章在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已有“年来事多取法泰西,……欲蠲旧习之浇漓,致维新之政治”的说法;元旦前后,袁世凯也两次向帝师翁同龢提议实施变法;严复、伍廷芳、张謇等,或通过报纸,或通过私人关系,也向朝廷提出了自己的变法方案……

最能说明1898年朝野内外存在强大的“改革共识”者,莫如徐桐和荣禄。徐桐理学出身,做过帝师,对西学非常厌恶,“门人有讲西学者,即不许入见”,是晚清最有名的守旧人物,但即便是他,在1898年也已开始不断上折子为变法出谋划策。荣禄的“顽固派”形象,则全拜康有为在变法失败后的宣传所赐。史料显示,变法期间,荣禄曾给过“六君子”之一的林旭提过诸多建议;而早在变法之前,荣禄就已经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努力推动军队改革,向西方学习;对八股取士也有诸多批判,多次“建言非设学堂不可”,并在保定、天津等地筹资设立了多所新式学堂。后世之所以给荣禄扣上一顶“顽固派”的帽子,全因为康有为在《自编年谱》里替荣禄伪造了一句名言——“祖宗之法不可变”——事实上,在戊戌维新开始之前,荣禄早已用实际行动,变了很多“祖宗之法”。

光绪与康有为、梁启超合影。这张照片是康有为利用相片合成技术伪造的,梁启超终生未曾与光绪谋面。

改革旗手有很多,光绪偏偏选中康有为

当然,改革已形成共识,并不意味着如何改革也已形成共识。如何改革,其实就是一个选择谁来做改革旗手的问题;选择谁做改革旗手,就等于选择谁的改革方案。虽然许多朝中重臣如荣禄、王文韶等,没有能力提出全盘的改革计划,但戊戌年适合做改革旗手的人仍有很多,如袁世凯、刘坤一等辈,都有比较系统的改革意见;而最具人望者,则莫过于翁同龢和张之洞。但可惜的是,张之洞的入京计划被沙市教案搅黄,翁同龢则因为厌恶康有为,而被光绪罢免回籍。

翁同龢的出局,最可见光绪对康有为的迷恋。康有为早期曾走过翁的门路,通过他向光绪传递自己的变法意见。但翁与康接触越深,就越觉得这个人靠不住,所以渐渐疏远。相反,光绪却与康有为越走越近,这让翁同龢相当不满。据《翁同龢日记》记载,1898年5月26日,光绪曾让翁向康有为索要上书,翁却回答:“臣与康不往来”,光绪问:“何也?”翁回答:“此人居心叵测”,光绪盛怒质问:“此前何以不说?”翁回答:“臣近见其《孔子改制考》知之”。第二天,光绪再次要翁去向康索要上书,翁对答如昨,光绪再度“发怒诘责”,翁坚持不肯代呈康有为的东西,要光绪找张荫桓(编辑注:此人当时与康有为走得非常近)去要,光绪坚持要翁去找张荫桓拿,两人越说越僵,以至于翁直接顶撞光绪:“张某日日进见,何不面谕!”师生间类似这种因康有为而产生的冲突,相当之多,如1898年正月,光绪曾向翁索阅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一书,因黄与康是一党,翁不愿意,结果起了冲突,被光绪“颇诘难”;再如6月12日,变法启动的第二天,张荫桓被弹劾,光绪要翁出面力保,翁坚决表示拒绝;13日,康有为写了一封保荐折子,以侍读学士徐致靖的名义呈递进来,保荐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梁启超等人进入变法决策核心,光绪想即刻召见,又被翁同龢以一些理由给阻止了。

终于,在变法开始后的第四天,6月15日,光绪下诏罢免了翁同龢的职务,将其逐回原籍。理由是:“每于召对时谘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这几条罪状,在《翁同龢日记》里都可以找到佐证,确实不算冤枉。简言之,光绪铁了心要起用康有为做改革旗手,翁同龢必须出局。而光绪之所以迷恋康有为,既与其草拟的变法方案颇为眩惑有关,也因为康的某些言论,说到了光绪的心坎上,如其《上清帝第三书》里说:愿意效忠皇上的人很多,但“皇上所深知、简任者有几人?所不次拔擢者有几人?所议论谘询者几人?”又说:“昔田横有死士,李克用有义儿,李成梁、戚继光有家丁,将帅驭卒,犹能以之赴汤蹈火,成其功名”,言外之意,即是说朝政把持在慈禧手中,光绪名曰亲政,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可信赖的班子。这份1895年递上去的折子,在1898年还被光绪反复拿出来看,其对光绪的影响可见一斑。

康氏《孔子改制考》,有剽窃廖平《辟刘篇》嫌疑;另一《新学伪经考》,有剽窃廖平《知圣篇》嫌疑。

02
可惜康有为只顾着自己捞权,毁掉了改革

戊戌年的改革,若让张之洞或者翁同龢这类人物来做旗手,其成就未必能尽如人意,但至少不会酿成喋血政变。而让康有为做了旗手,其结局就只能是政变,因为康对朝廷权力结构重组的关心,远远超出了他对变法本身的关心。


不关心变法,获光绪赏识后,康有为改口大声疾呼“中国惟以君权治天下”

“定宪法,开议院”曾长期被当作百日维新的主要内容,但这个论断是完全错误的。戊戌前和戊戌后,康有为及其弟子,确实都是西方议院制的鼓吹者,如1897年他们在湖南谋划“腹地自立”,成立南学会、新政局,梁启超就曾解释说:“南学会实隐寓众议院之规模,课吏堂实隐寓贵族院之规模;新政局实隐寓中央政府之规模。”但自从康有为得到光绪赏识,所谓的“议院”之说,就被他彻底抛到了脑后,整个百日维新,他始终在不遗余力地强调君权必须乾纲独断,既不要宪法,也不要议会。

在进呈给皇帝的《日本变政考》里,康有为明确反对在中国开设议院,理由是:“惟中国风气未开”,所以“惟有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自无不变者,但当妙选通才以备顾问……其用人议政,仍操之自上”,“日本亦二十余年始开国会,吾今开国会,尚非其时”。康的这种主张,一度遭到维新人士的群起攻击,而不得不于7月9日在《国闻报》上刊文解释,康如此阐述自己中国不该立宪和设议院的理由:

“夫君犹父也,民犹子也;中国之民,皆如童幼婴孩。闻一家之中,婴孩十数,不由父母专主之,而使童幼婴孩主之、议之,能成家自养否乎?必不能也。君犹师长也,民犹徒属弟子也;中国之民,皆如蒙学。试问蒙馆之中,童蒙数千,不听师长主之、教之,而听童蒙共主之、自学之,能成学否乎?必不能也。敬告足下一言,中国惟以君权治天下而已,若雷厉风行,三月而规模成,三年而成效著。泰西三百年而强,日本三十年而强;若皇上翻然而全变,吾中国地大人众,三年可成。况圣上天锡勇智,千载罕逢。有君如此,我等但夙夜谋画,思竭涓埃,以赞圣明足矣。”(《答人论议院书》)

在康有为看来,中国民众都是些“童幼婴孩”,没了皇帝的专制,搞什么议会宪政,那是要出大乱子的;何况光绪皇帝英明神武,千载难逢,有如此好皇帝,宪法议院什么的纯属多余。在康有为的领导下,维新期间,康门弟子集体在报刊上撰文,制造中国不能搞议院的舆论,如麦孟华《论中国宜尊君权,抑民权》;陈继俨《中国不可开议院说》等等。


左:伊藤博文,右:李提摩太。戊戌年康有为曾异想天开与二人商议“中日合邦”,并奏折报告光绪。

只关心捞权,整个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想尽办法欲挤进最高权力核心

康有为流亡海外后,不断宣扬“顽固派”绞杀了改革。确实,戊戌年朝野内外大多数官僚、士大夫都站在康有为的对立面,但这并不代表这些人站在改革的对立面。真正需要澄清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支持改革的人,不愿意支持康有为的改革。

因为康有为自始至终只为他自己量身打造“改革”。在《上清帝第六书》中,康提出一个变法核心:“立制度局、新政局”。 康解释说:制度局效仿的是日本维新之法,只负责议政,而不涉足具体的行政,是皇帝身边的智囊团兼立法定制机构,而非具体施政运作机构。但制度局“只负责议政”这个定位是骗人的,因为康有为同时又说:中央制度局由皇帝主持,地方则设法律局、税计局、学校局、农商局、工务局、矿政局、铁路局、邮政局、造币局、游历局、社会局、武备局等“十二专局”,“新政推行,内外皆立专局以任其事”,“十二局立而新制举。凡制度局所议定之新政,皆交十二局施行”,换句话说,中央制度局虽然只负责议政而不负责行政,但新政的执行仍然会由中央制度局下辖的“十二专局”来负责。于是问题就来了:中央制度局垄断了新政的决策权;地方“十二专局”农工商学兵无所不包,垄断了新政的执行权,那么,现存的军机处、总理衙门、六部、地方督抚衙门,该干什么去?

事实上,康有为不但想通过制度局架空中央和省部级现存行政体系,更次级的地方政府也被他排斥在新政设计之外,康说:“每道设一新政局督办……凡学校、农工、商业、山林、渔产、道路、巡捕、卫生、济贫、崇教、正俗之政皆督焉。每县设一民政局,由督办派员会同地方绅士公议新政……。三月而责其规模,一年而责其治效。学校几所、修路几里、制造几厂,皆有计表上达制度局。”这样一来,等于从中央到地方,新造了一套完整的官僚系统。这样子搞改革,朝野士大夫能支持康有为才怪了。

整个戊戌年,康有为最关心的事情,就是制度局能不能开起来,因为制度局能把他送入最高权力核心。他曾多次告诉梁启超,制度局不开,一切都是空谈,当谭嗣同等军机四章京“亟亟欲举新政”,想尽快进入具体的新政实施阶段时,康有为却表现得毫无兴趣:“吾以制度局不开,琐碎拾遗,终无当也”——唯一一次,当他觉得自己可能取代翁同龢的位置时,他让徐致靖推荐自己,只字不提制度局。光绪对借变法之名,将从中央到地方慈禧的班子进行一次大换血,也是很感兴趣。从这里开始,维新已经滑向了权斗的深渊。光绪屡次责令总理衙门讨论制度局问题,但慈禧向奕劻交底:“既不可行之事,只管驳议”,其结果自然只能是流产。康有为也觉察到了朝野内外普遍的反对意见:“我请于京师开十二局,外省开民政局。于是流言纷纭,咸谓我尽废内阁六部及督抚、藩臬司道矣。……于是京朝震动,外省悚惊,谣谤不可听闻矣。军机大臣曰:开制度局,是废我军机也,我宁忤旨而已,必不可开。”制度局流产后,康有为改头换面,又鼓动光绪开“懋勤殿”、“置散卿”、“议政局”等等,结果无一不是流产告终。整个百日维新期间,极少见康有为上折子讨论新学堂怎么搞,新农商怎么搞、新军事训练怎么搞……他只是一面不断自己上折子请开制度局、懋勤殿,一面让人不断上折子推荐自己、梁启超、谭嗣同等进入制度局、懋勤殿。

康有为领着光绪,在制度局这样一条无政变之名却有政变之实的路上狂奔,自然不会有好结果。制度局给新政带来了莫大的阻力,什么都推行不了,时人记载,当光绪向慈禧请示懋勤殿问题时,“太后不答,神色异常”,以至于光绪“惧而未敢申说”。而光绪的一次率性冲动,一次罢免了礼部六位堂官,则被慈禧视作皇帝已迫不及待想要夺权的征兆。而当康有为有意把伊藤博文也引入懋勤殿时,慈禧终于坐不住了,“六君子”的人头随即落地。

左:张之洞幕僚梁鼎芬,曾说康执政五日乱天下。右:英国公使窦纳乐,其报告认为是康搞坏了变法。

康有为实际上只是一个政治投机者

康有为在戊戌年登上最高政治舞台,实在是一场悲剧。他的一生,充满了政治投机。1895年的“公车上书”,他组织了签名,最终却没有去都察院递交签名,事后却信口雌黄,说都察院拒收他们的签名,将自己打扮成掀起“公车上书”的领袖人物,殊不知,那一年上书的18省“公车”们,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康组织的签名。出身广东的康有为,甚至都不能得到同省“公车”们的拥护,他只征集到80名广东的签名,而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陈景华,却鼓动了一场280多人签名的广东公车上书。

在宣传上作伪,是康有为一生惯用的伎俩。维新期间他明明坚决反对“立宪法,开议会”,为洗白这段不光彩的历史,他在1911年刊行了自己编辑的《戊戌奏稿》,大规模地篡改了自己在戊戌年的奏稿,删除其中拥护专制的文字,掺入主张民权、宪政的内容。如其中的《应诏统筹全局折》,清宫档案所藏原折有一段提纲挈领的话,认为维新的当务之急,是做三件事:“一曰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而采天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二曰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从新商定;三曰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康有为自己公布的版本中,这三件事却变成了:“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立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硬生生掺入“宪法”二字,还将其与“制度局”联系到一起,以洗掉制度局的夺权色彩,仿佛制度局是为了“定宪法”而设的一般。

康有为进呈给皇帝的著作,与公开刊行本之间,也有极大的区别。如康的名作《孔子改制考》,公开刊行本里的孔子,是大同、民权的化身,进呈本里,却是皇权专制的坚定维护者。刊行本里说:“民为贵,但以民义为主,其能养民、教民者则为王,其残民、贼民者,则为民贼”,到了进呈本,却成了:“(天降圣人)……以天统君,以君统民,正五位,立三纲,而人人知君臣父子之义。”不止于此,康还篡改了光绪的密诏,也篡改了谭嗣同的绝命诗。光绪尤其不可能知道的是:维新前一年,康有为还在湖南积极筹划“腹地自立”的革命运动,宣扬“保中国不保大清”,光绪一召见,康立刻从革命党变成了改良派。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往往认为“戊戌六君子”都是康有为一系的人。其实远非如此。被杀的军机四章京里,杨锐和刘光第是张之洞推荐的,林旭是荣禄推荐的,只有谭嗣同是铁杆的康党。刘光第对康有为素来反感,杨锐目睹康党一班人的轻躁冒进,在军机章京的位置上如坐针毡,家书里常有“非久留之地”的感叹。杀了杨锐、刘光第、林旭,也就等于绝了张之洞、荣禄等人接手改革的可能,这才是戊戌年最大的损失。


康党1895年在上海出版的《公车上书记》封面及序言页。但康党只征集了一些签名,没去上书。

参考资料: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中华书局; 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三联书局;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华书局。




结语康有为的一生,充溢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狂妄。维新失败后,他开始写《自编年谱》,详述自己11次“大难不死”的经历,得出结论:“苍天留下我是有理由的,岂非昭示着中国不会亡,大道不会绝?……我应顺从天命,拯救万民于水火”或许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变态思维,康有为才会坚定地把一场变法,弄成一场权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10 15:23 , Processed in 0.95505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