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黄龙乡卢庄村平石寺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经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水县黄龙乡卢庄村平石寺泥石流治理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约1005万元; (3)资金来源:省财政拨款;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治理区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有关单位或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勘查与施工); (3)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三无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水利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需持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的备案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内(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有承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二项证明材料,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并且未出现过任何安全质量问题;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人委托人及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三、投标须知: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开标前。 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敬请留意网站。
招标单位: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章) 代理机构:九江常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小姐 0792-85871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先生 15207021802 招标监督机构: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补 充 函
各投标单位:
修水县黄龙乡卢庄村平石寺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经批准同意补充如下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情况因发生变化,开标日期后延及其它变动情况见补充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补 充 函 各投标单位: 修水县黄龙乡卢庄村平石寺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经批准同意补充如下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报名条件第2条、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第4条、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的第3条中的“许可范围须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勘查与施工”删除。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报名条件第7条、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第8条、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的第1.8.2中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改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5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 三、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13年11月20日(下午3点)。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13年11月19日下午16时整。 五、本补充函与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补充函为准。
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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