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空抛物,请住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xiushui 发表于 2013-11-28 19:1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空抛物,请住手!

  近日在县城部分街道、小区和楼院走访发现,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高空抛物抛下的不仅是“物”,更是一个人的公德心——高空抛物,请住手!

○朱修林

  11月18日上午8时左右,在北城沿江路修水大桥路段,市民李先生正从一栋楼房旁经过,突然,一团污迹斑斑的卫生纸从高空飘下,正好落在李先生的头顶。11月18日晚6时,在北城百汇街某楼下,刚下班的万女士与朋友廖女士聊得正开心。突然,楼上抛下一只装满垃圾的白色塑料袋,“啪”的一声,正好落在两人中间,两人吓得赶紧跑开。11月19日中午时分,在南城区某小区,居民小李带着半岁的儿子在楼下晒太阳,不一会儿,小李觉得肩上有东西落下,低头一看,好险啊,是一个还在冒烟的烟头。小李气愤不已:“这要是掉在孩子身上怎么得了!”
  
  市民林大妈说,高空抛物实在可恶,一些人为了图方便,随手朝楼下丢垃圾,太没素质。市民余先生说,前不久的一天傍晚,经过北城凤凰山路段时,突然从楼上洒下污水,把西服弄脏。市民匡先生说,住在楼上的居民除了要自律,还要将阳台上的花盆等物看管好,切莫坠落伤人。
  
  “高空抛物不仅十分危险,而且也影响城市的整体环境,是城市文明之伤。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很有必要。”县城市执法局副局长匡斌说,今年以来,县城管大队查处了多起高空抛物事件,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每起分别被处以罚款20—50元不等。但高空抛物查处难,一般不是当场抓获很难有人承认。据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刘细楠介绍,目前,高空抛物现象较为严重的地方为北城沿江路、步行街和南城宁红大道等地段,北城百汇和南城新城花园等小区也是高空抛物的重灾区。
  
  高空抛物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与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外通常对此类行为有严厉的处罚。从高空抛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铁皮、塑料棚等,而诸如此类被“空降兵”袭击的事故,往往因找不到“罪魁祸首”,受害者只能吃“哑巴亏”。匡斌说,要杜绝高空抛物,一方面要加大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升市民素质,强化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观念。小区业委会可以出台一些居民公约,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街道、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特别是添置垃圾桶、果壳箱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5 06:44 , Processed in 0.11600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