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芦塘公租房一期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修水县芦塘公租房一期室外配套工程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县财政拨款 3、工程建设地点:修水县芦塘工业园 4、工程规模:约400万元。 5、招标范围:室外附属工程 二、投标报名条件:实行资格后审;国内注册,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三、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含安全考核证);5、企业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6、法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需提供劳务合同和二代身份证证或法人7、外埠单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九江市外企业提供入浔诚信备案手册(备案号九建建*****)。8、提供法人、 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在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三无证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在修水县有在建工程的还须提供修水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10、五大员岗位证书(含安全考核证);11、企业近三年内(2011年1月—2013年12月)完成过相类似室外附属或市政配套工程施工业绩(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依法的资格审查,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开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公告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开标前。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修水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西亚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879246481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5207021802 招标监督部门: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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