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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母亲恋爱引发家庭纠纷 修水警方积极调解促和谐
父亲去世不满一年,母亲便交往了一个比自己小5岁的男朋友。儿女不满母亲恋爱,与母亲男朋友发生纠纷,在撕扯中受伤,后向修水警方报警求助。8月4日,修水警方通过多次上门走访,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成功调解了这起因母亲恋爱而引发的纠纷。
7月28日晚20时许,修水县公安局渣津派出所红色苏区警务室民警接到修水县东港乡台庄村郑某的电话报案称,其与母亲的男朋友匡某发生纠纷,被其用石头将额头砸伤,目前正在东港乡卫生所接受治疗,匡某此刻还集结了很多亲戚在其家中讨要说法,希望民警能够帮忙处理。因台庄村比较偏远,民警在联系了当地村委干部先行前往现场安抚双方情绪后,便立即出发奔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当事人家里聚集了20多个人,民警一边控制住现场,一边了解情况。经查,郑某的父亲才去世一年不到,其50岁的母亲就与比自己小5岁的匡某公开进行交往。郑某四兄妹觉得脸上挂不住,便一直劝其母亲说,父亲刚死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大家背后都会议论,家里都会很丢脸。但其母亲态度非常坚决,铁了心要和匡某在一起。郑某四兄妹认为是因为匡某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其母亲,便将怒火转向了匡某。7月28日,匡某来到郑某家找其母亲,刚好郑某四兄妹都在场,便和匡某吵起来了。在吵架过程中,匡某因被郑某打倒在地,便拾起砖头将郑某的头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郑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因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民警通过耐心的沟通调解,暂时缓和了双方情绪。后民警又多次对双方进行上门走访,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8月4日,民警约集双方当事人在警务室进行调解。通过民警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匡某通过乡俗方式对郑某进行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用,同时郑某母亲也承诺在其丈夫去世满一年之后再与匡某发展男女感情之事。(修水县公安局 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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