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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名为反腐实为夺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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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大舅 发表于 2014-8-18 22:4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及各新闻媒体,


   我们是蒲县“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的涉案人员及家属,2008年9月至2010年8月间,山西省原纪委书记金道铭主导了所谓的“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时任县委书记乔建军具体组织实施,以查处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名义,对已经退居二线的郝鹏俊和成南岭煤矿工作人员进行恣意迫害,煤矿和私人财产全部查抄没收,罗织罪名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20年,其妻于香婷有期徒刑13年,成南岭煤矿法定代表人于小红有期徒刑12年,矿长冯记明被判三缓五,对煤矿工队负责人祖茂治羁押500多天,才不得不宣布无罪释放,而在县公安局工作的郝鹏俊之子郝丽阳也受到株连,关押9个月,最后以“上班迟到早退”开除公职和党籍。
    案发后,我们一直不解,蒲县官员参与矿山已是普遍现象,仅2005年蒲县自查自纠上报的就有20多人,从县领导到各局局长不一而足,说是退股但真假难辨,成南岭煤矿从一开始于小红就是法定代表人,况且在中央严禁官员参与矿山之时,郝鹏俊已经辞去煤炭局长职务赋闲在家,为什么唯独拿郝鹏俊开刀?即使郝鹏俊违纪,当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也未尝不可,为什么挖地三尺、强加罪名,非要置郝鹏俊全家及成南岭煤矿人员于死地?
    成南岭煤矿是六证齐全的正规煤矿,蒲县煤炭领域的标杆矿,遵纪守法,从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2007年7月被山西省煤炭局批准为“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矿井,2008年又投巨资上了机采,有企业把收购价格谈到10亿元以上,乡宁人马长江曾出价3.6亿购买被拒绝。
    6年来,我们只听说成南岭煤矿9000万元给了马长江,马长江与金道铭的关系尽人皆知,金曾多次到马的企业为马撑腰,尽管马长江的煤矿屡次发生事故,因金道铭在山西炙手可热,怕招来更严重的打击报复,只能默默等待,所幸今年3月金道铭落马,我们才敢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4年7月16日,法制日报法治周末以《“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疑云》为题,对成南岭煤矿的转手过程进行了详细报道,通过采访政府部门证实,早在2009年6月,蒲县监察局决定没收成南岭煤矿一年前,蒲县官方便把煤矿秘密“整合”给了马长江,一年以后才补办了评估和国有资产交接手续,价值10多亿元的成南岭煤矿被乔建军等人7888万元拱手送给了马长江。
    通过这篇报道和我们所经历的事情,终于明白乔建军为什么要这样干,也使人清晰地看到其中的交易过程:打着反腐的旗号,金道铭、乔建军等人得到了政绩,并帮关系人马长江得到垂涎已久的煤矿,而马省下数亿元必定会对金、乔二人知恩图报,乔建军因此攀上金道铭,在马长江顺利拿到成南岭煤矿后升任临汾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在此过程中,因害怕郝鹏俊等人不服告状,便尽没其财,制造冤狱,尽可能的加重罪名加长刑期,等他们恢复自由身时一切都晚了。


    成南岭煤矿的劫难
    郝鹏俊生于1949年,曾任蒲县薛关镇镇长、地矿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在他担任煤炭局长期间,大胆创新,引进新的管理和生产机制,矿井的回采率由原来的15%提高到65%。全县总产量由原来全县几十万吨,提高到现在的2000万吨,使蒲县跨入富裕县行列。
    2005年7月,蒲县克城镇发生煤矿事故,郝鹏俊为配合县领导工作,引咎辞职。2006年10月,时任县委书记调走前找郝鹏俊谈话,说你干了一辈子,退了也得给你个职务,就担任煤炭局党总支书记吧,也不用去上班。事实也是如此,煤炭局只有一个党支部,且有支部书记,直到2008年案发,郝鹏俊没有上过一天班,单位也没有他的办公室。
    成南岭煤矿始于2000年3月,最初确由郝鹏俊与其妻弟于小红创办,当时蒲县公职人员开煤窑的现象很普遍,于小红一直是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煤矿的大小事务。
    创业之初十分艰难,于小红开着三轮车,拉着生活用品和帐篷,在山里一住几个月,从挖第一锹起开干,两年后才出煤,但缺乏资金和技术,产量低消耗大,成南岭煤矿几乎支撑不下去。
    2003年,郝鹏俊将成南岭煤矿作为“试点”,率先和徐州采煤企业签订合同,改进采煤方法,产量有了很大提高,其它煤矿也纷纷效仿,整个蒲县的煤产量连年翻番。
    成南岭煤矿煤质好储量大,到2004年,核定产能达30万吨/年,成为整个蒲县发展最好潜能最大的煤矿。
    2005年,中央严令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煤矿,尽管郝鹏俊已经辞职在家,还是办理了退股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郝鹏俊虽然身为煤炭局长,但成南岭煤矿绝对不是他依靠权力抢来的,也没有“罩着”煤矿私挖乱采,相反,郝鹏俊对自己的亲戚和成南岭矿要求很严格,手续齐全、合法经营,从来没发生过任何事故,成为临汾市煤炭系统的样板矿,在2007年山西省提出煤炭资源整合时,已经被省有关部门确定为单独保留矿井。
    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即使郝鹏俊在参与煤矿中获得收益,这个收益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有着本质的区别,当年把收益数额说成贪腐数额,人为打造郝鹏俊“小官大贪”形象,是金道铭、乔建军对其所谓政绩的炫耀及炒作,对郝鹏俊是极不公平的。
    在2007年到2008年间,有很多企业看好成南岭煤矿,有的出价高达10亿元以上,马长江将成南岭煤矿周围的煤矿全部收购,目的是为了拿下成南岭煤矿,他委托一位县领导做中间人,欲3.6亿元买下成南岭煤矿,被婉言拒绝,因为该煤矿已经被省里确定为资源整合保留矿井,况且于小红和祖茂治正在着手由炮采改机采,准备自己大干一场。
    2008年7月,经过一年多时间艰苦奋战,耗费7000多万元的矿井升级改造项目终于完成,并通过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达标验收,完成机采的成南岭煤矿今非昔比,价值自然会大幅度提升。
    2008年9月17日上午,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突然带领公安等部门20余人来到成南岭煤矿,命令立即关闭煤矿、没收原煤(技改时巷道煤,由于矿外修路卖不出去,积存了3万多吨),当天公安把在矿的十余名工人抓走,以后几天砸门撬锁,拿走了所有账簿,将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按当时市场价,成南岭矿的煤每吨1300元,3万多吨煤价值4000万元,事后听说他们低价卖带白送,最后只落下800万元,而这800万元也没有进财政账户,单设小金库由乔建军控制,钱的去向至今不明。
    成南岭煤矿的法定代表人、矿长、工队负责人及郝鹏俊夫妇被抓后,在未经评估以前,马长江的宏源公司已经进住,后来听说马长江仅支付了9000万元,而通过《法治周末》的报道,我们才知道确切的数额和交接时间,早在2009年6月,县政府便把成南岭矿秘密“整合”给了马长江,然后千方百计吊销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最后按残值评估,这样马长江仅用7888万元就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价值10亿元以上的成南岭煤矿。
    丧心病狂的迫害
    郝鹏俊案事发后,相关部门做出的任何针对成南岭矿或涉案人员出格的事,当我们提出异议时,这些部门的官员都会说“找我们没用,是县委书记乔建军让这么干的,成南岭矿的事一切听从乔建军安排”,而乔建军多次在公开场合说,是省纪委书记金道铭督办的案子。
    价值10多亿元的煤矿7888万元给了个人,如果被郝鹏俊、于小红等人知道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乔建军也很清楚这一点,他处心积虑、挖地三尺要制造冤狱,致郝鹏俊等人于死地,于是,一宗违纪案子被无限外延成满门抄斩式的多种刑事犯罪。
    专案组把郝鹏俊定性为成南岭煤矿的“实际控制人”,蒲县检察院一审时起诉郝鹏俊的罪名多达6宗,偷税罪、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账簿罪、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郝鹏俊的妻子也被定为“实际控制人”,罪名仅少了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为了在庭审时不出纰漏,乔建军还把他的中专同学乔记生(律师)请过来帮忙,提前10多天演练庭审,蒲县法院开庭审理时乔记生坐在楼上视频观看进展情况,通过法警向公诉人和法官传递纸条无数,实际操控了整个庭审过程。尽管如此,蒲县法院又完全在乔建军的控制范围内,蒲县法院还是否定了郝鹏俊等人的涉嫌隐匿会计凭证、账簿罪和非法采矿罪,而其它罪名也有很大问题。
    最先,蒲县公安局就以涉嫌偷税罪对郝鹏俊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未发现任何偷税证据,便把刑事拘留变更为双规,继续对郝鹏俊限制自由,又过了几个月,才炮制出所谓的偷税罪,其实是山西的一种煤销模式,所有煤矿都存在,为了阻止郝鹏俊方找到无罪证据,乔建军指使煤销公司销毁了大量单证账目。
    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罪,成南岭煤矿的所有爆炸物品全部通过公安的正当渠道购买,炸药有库存在煤矿也属正常,谁家等米缸空了才去买米?况且,煤矿爆炸物品的领取和存量完全由矿长负责,但因为矿长冯记明是时任县纪委书记樊奋强的亲连襟,所以只判了缓刑。而郝鹏俊对此并不知情,其妻于香婷更无瓜葛,却因此均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23万元和贪污罪32万元,皆事出有因,没有贪占一分钱的故意,专案组查遍郝鹏俊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单位的所有账目,找出这些所谓的“挪用贪污”,只是入账手续不规整,充其量不过是因为工作违反了财经纪律。
    乔建军对郝鹏俊的迫害,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在双规期间,郝鹏俊突发心脏病,被送到临汾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稍显好转后,被立即带出,没几天又病情加重,再次被送到重症监护室,但这次入住不到一天,蒲县纪检委副书记孔宪民赶来,强行让郝鹏俊出院,孔宪民强调,“乔书记说了,死也要把你抬回去”。
    郝鹏俊觉得身体并未恢复,医生也阻拦不让出院,在此情况下,孔宪民与乔建军做了电话沟通,并写下免责条:“郝鹏俊同志于2009年元月7日晚上八时心脏病复发,经蒲县纪委同意住市医院冠心病监护室,在未查清病因情况下,强行让你出院,出院后如因病发生情况,一切后果由乔建军负责”。
    其实,乔建军等人在办理这宗所谓的“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时,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有很多违法违纪之处,“欲加之罪”的动机和结果非常明显,郝鹏俊为人一贯低调,与乔建军素无过节,直到“数亿煤矿被7888万元卖给金道铭关系人”的铁证摆在这里,世人才清楚了“煤焦反腐第一案”原来就是一个局。
    如今,主导和督办者金道铭已经落马,中间多次指导这个案子的原市纪委书记沈庆华因虚假年龄丑闻被免职,但具体组织、一手策划的乔建军却因此升官,乔建军从金道铭和马长江处得到了多少好处不言而喻。
    在习近平主席高举反腐旗帜的今天,我们才敢挺直腰杆说话,因此请求彻查成南岭煤矿资产处置内幕,强烈要求追究乔建军在“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并追缴马长江非法所得的成南岭煤矿。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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