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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衔接取消和承接下放29项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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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 发表于 2014-11-3 17:0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从我县有关单位和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经县政府决定,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评比达标表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事项,我县各部门和单位所对应的事项一律取消。

  衔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18项,涉及县民政局4项、县国税局4项、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1项、县地方税务局4项、县教体局1项、县安监局1项、县公安局1项、县工商局1项、县矿管局1项。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11项,涉及地税局2项、县物价局1项、县财政局1项、县公安局1项、县林业局3项、县安监局2项、县城乡建设局1项。县政府要求,对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并按规定做好衔接、指导、备案及监管工作,确保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落到实处,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单位要衔接到位,并尽快制定具体的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对于承接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机关、审批对象、内容和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并及时公布让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知晓,切实做到阳光审批、高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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