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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交警专项整治远光灯行动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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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5-7-29 16:5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交警专项整治远光灯行动成效明显

  随着全县小车的大幅增长,城区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远光灯的现象日益突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严打夜间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修水交警大队从今年7月中旬起,集中力量对城南区、城北区、良塘区、工业园区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针对市民普遍反映城区夜间汽车滥用远光灯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义宁中队、宁州中队、巡逻中队负责人专门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重点、措施以及要求。要求各中队认真组织,细化措施,常态严查,从严查处机动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做到查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

  二、全警上路抓严管。整治行动中,大队科学布置警力,重点在城南区秀水大道、宁红大道、沿江路,城北区散原路、中心农贸市场路、凤凰山路,良塘区姜家渡大桥头、工业园区新一中路口设卡,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进行严格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以教育为重的方式,告知违法当事人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 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等。提醒违法当事人在今后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灯光,避免由此引发交通事故。

  三、注重宣教造氛围。在大力开展路面整治的同时,大队积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专项宣传,着力提高广大驾驶人的法制意识,特别是提高市民对城区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危害性的认识。一方面,大队制作了10000份宣传单张,在查处行动中随身携带进行发放。另一方面,大队积极利用官方“修水交警”微信平台发布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宣传高潮,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和驾驶人的守法自觉性。

  截止目前,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863起,现场教育驾驶人863人次,广大驾驶人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城区夜间滥用远光灯现象大幅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熊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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