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国土交[2011]1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出让设有最低保护价,用地条件属“三通一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日起至 2011年3月9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到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交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3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 2011 年 3月 2日 8 时至 2011 年 3月 11日 17 时。 五、其他事项 1、受让方须负责解决“紫熙园”的有关遗留事项。 2、总建筑面积中要求以1780元/㎡的价格出售373套约43950平方米的房屋给县政府(用于解决一中教师住房)。 3、南向地块(2741.23平方米)的西北角(从工业大道进一中校门口左侧)只能建商业建筑,商业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3层,其余由受让方投资建设公益性停车场。 4、交房条件见附件。 5、沿一中校门内二侧不得设置商业铺面,只能做通透式围墙。 本宗地出让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由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城山谷大道
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2---7697301
013507025123
013879271964
联 系 人: 徐 先生
钟 先生
收 款 人:修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修水支行(36001857500050001239)
九江银行修水支行(727240100100013221) 中行修水支行(191707166457) 农行修水支行(340101040000106)
工行修水支行(1507275009024949538)
邮政储蓄银行修水支行(100034104350010001)
201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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