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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被指“做局” 买主携千万尾款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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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3-3-27 19:2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北京市朝阳区的多位业主反映,他们通过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卖房,在中介公司做出担保承诺后,仅仅在收到30%的首付款后将房子过户给买家。事后不仅拿不到房屋尾款,买房人还玩起了捉迷藏。

  多位房主说,这些交易,集中发生在去年的11月到12月之间,房子都是通过我爱我家的4个业务员,卖给一个叫“张金凤”的人。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卖房人小马目前的处境是:手里只有30%的首付款,唯一住房却已经过户给了一个叫“张金凤”的买家。换购的一套住房,由于“张金凤”的不履约,迟迟无法交易。小马说,去年年底,我爱我家酒仙桥晶都国际店的业务员给他打电话,称有个大款,看中了他的房子,想买下来。但交易方式却是这样的:

  小马:先付30%的首付,剩下70%的尾款,等他过户之后,拿商业贷款抵押出来钱,再还给我们。

  30%的首付,就要求过户?小马有点犯嘀咕:如果剩余70%的尾款拿不到怎么办?中介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拿不到尾款,我爱我家公司兜底:

  小马:他说有个人房屋买卖服务保障合同,如果这个交易发生了任何问题,他就会为这个风险负责的。就是如果你钱拿不到,他们就把钱给你垫了。整个交易过程中他一直热情洋溢的说,这种方式已经操作过好几套房子了,然后这个客户(张金凤)也以这个方式,签了好几套房子。他们原来也这么卖过房子。没有问题。因为有这个东西做担保,出现了任何风险他会赔付你这个损失的。这是你放松警惕最关键的一步。

  这样,小马放心了。收首付款、办理过户、等待尾款,买卖过程就这样持续着。只是,至今,这笔高达242万元的尾款,还在等待中,因为买房人“张金凤”联系不上了:

  小马:然后我就给张金凤打电话,发现电话不通,就是电话关机。我当时也没想太多我就给她发了个短信,她也没回,当时我觉得无非就是拖欠的问题,我没想到根本就没有钱的问题。

  几经辗转,小马通过我爱我家的业务员提供的其它手机号,与张金凤取得联系。但得到的答复却是,银行的贷款还没批下来:

  小马:我去房管局查了,我的房2月1日就抵给兴业银行了,3月6日就是第二次抵押。其实我在2月18日打她的电话的时候,其实那第一笔贷款已经完成了。

  这时候,小马觉得整个事情有问题。经过多方打听,小马发现,原来,他并不“孤独”。据我爱我家公司提供给小马们的一份材料上显示,至少有8人的10套房产,在去年11月到12月之间,通过我爱我家公司的两家门店完成过户。卖家被拖欠的房屋交易尾款,少则150万,多则650万。总额高达1830万元。经调查了解,其中至少有9套房产的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代理人,都是“张金凤”。而事主们表示,当初签订合同时,他们以及我爱我家的业务人员都知道,房子是由“张金凤”借用其他人的身份证件买走的。而更令这些卖家震惊的是,涉事的房子,要么已经被再次过户,要么已经被办理了抵押贷款。而这些只发生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

  小马:他第一次抵押在兴业银行海淀支行抵出来430万,第二次抵押个人抵出来150万。总共这房子360万,他抵出来580万。

  如果按照这些卖家的说法,他们目前的解决之道,就是按照当初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要求中介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但是,当这数十户卖房人找到我爱我家公司时,才得知,当初签订的这份所谓担保合同,救不了卖房人。

  被拖欠尾款的卖房人说,事发之初,他们都没有多想,因为有“我爱我家”的担保合同。然而,当他们觉得事情蹊跷,找到我爱我家北京公司的时候,却得到这样的答复:

  卖房人:后期跟我爱我家公司一说,就是他们法务部的经理,姓郭吧,就说我们的担保,是给对方贷款担保用的。这个担保是比方说对方贷款贷不下来,他替对方担保贷的款。

  但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令事主们满意。

  赵女士:谁这么傻啊,30%的首付我就把房本给你,他那个业务员,我们问了几十遍,都是这么说的:“您就放心吧,伟嘉安捷公司,就是我们的担保公司,您的钱拿不着没关系,这担保着呢,这兜着呢”。

  据事主老王说,这份格式合同,在签订时,我爱我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也没有解释合同的内容。事主们觉得,自己被人下了套,设了局:

  赵女士:你看他倒了几次手了,我问了几个懂的人,人家说后边这是恶意做局了,第二次抵押也好怎么也好,都恶意做局了。像这种情况,咱们再不赶紧马上采取行动根本就可能了。

  小马:促成这个交易达成的,就是我爱我家,是你找来了我,不是我找的张金凤,这点很关键。是你的业务员打电话叫我来,说有人要买我们家房子。这事是在你的一步一步的推动下、撮合下,达成的这个交易。现在已经有7个人9套房子,你都是这么装进去的。那你不能说这是一个个案。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些事主当初交易房屋时的中介机构我爱我家酒仙桥晶都国际店,试图寻找当时的业务人员,但得到的答复是,这事儿,得找北京公司:

  中介:你这个问题可以到我们公司,东四十条去。

  记者:在这儿卖的不是么,所以我必须找这儿来问,当时是什么情况?

  中介:公司现在是这么回事,如果说需要征求什么意见,或者想问什么事,直接去南新仓就可以,到公司里去行么。

  记者:你们公司还不如你们这个当事人了解情况呢?

  中介:公司肯定了解。

  而我爱我家北京公司的客服中心总监赫双也坦承,这份“担保合同”,在保障卖方的交易安全方面,的确没有什么作用:

  赫双:其实咱们所有的交易就是想让有一个人能担保后期的钱款,没有问题对吧,但实际上我从合同里看,伟嘉安捷并没有起到这个作用。

  事主小马说,当初之所以通过中介公司卖房,就是为了放心,但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一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马:中介是干嘛的,中介不就是保障这个交易平稳安全进行的吗?他现在把这个钱拿了,他现在什么都不管。因为卖房子的人怕拿不到钱,买房子的人怕不过了户嘛,所以大家才找中介,结果中介就给你搞这么一档子事,你说你找谁去?

  一个人购买多套房屋,明显违反国家的限购令,我爱我家为什么要违规承揽这笔业务?我爱我家在这其中扮演什么角色,是帮凶还是受害者?一套房屋又怎么能多次抵押贷出巨款,涉案的银行毫无察觉吗?“张金凤”的行为是个案还是北京二手房交易黑幕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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