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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复原乡人大通过《关于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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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4-6-23 00:4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复原”建设,6月10日,修水县复原乡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决定》。

    复原乡地处修水县与铜鼓县交界处,全乡版土面积149平方公里,山林面积20万亩,木材蓄积量居全县第一,年采伐量占全县六分之一,年产毛竹20万根。近年来,复原乡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相继实施了荒山造林、公益林低改、毛竹低改、长防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造林质量显著提升,森林资源稳步增长。但是,在加快“生态复原”建设的同时,乱砍滥伐、乱垦滥占、乱采滥挖以及牛羊啃青、烧荒毁林等人为破坏山区森林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乡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林业建设、封山育林等工作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为此,根据代表审议情况,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决定》,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管理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采取分阶段、分地段的形式,在全乡实施封山育林。
《决定》提出,要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自觉参与封山育林工作,坚决制止毁林违法行为。建立专业护林队伍,完善护林设施,健全管护制度,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增强管护效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封山育林的违法行为,维护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森林资源安全。通过封山育林,实现“林地面积、立木蓄积总量双增长;林分结构、林貌林相双改善;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功能双提升”的“三双”目标。(修水县人大  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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