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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为女职工健康撑起一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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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4-9-13 00:1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7月份,江西修水县医保局按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启动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共有1.2余人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从今年7月1日起,凡缴满12个月的该县参保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的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真是好,生育小孩不但可以报销医药费,还可享受生育保险津帖,自己基本上不用掏钱,这得多亏县义宁镇一小为我爱人购买了职工生育保险”。日前,在江西修水县城一企业上班的郭先生高兴地说。前不久,郭先生在学校上班的爱人因住院分娩生育小孩,修水县医保局按照生育保险政策,帮其报销医药费和支付生育津贴累计1.3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7月份,该县医保局按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启动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共有1.2余人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从今年7月1日起,凡缴满12个月的该县参保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的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修水县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人员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支付生育津贴两部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保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12个月以上;二是参保职工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手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并等并履行规定手续;三是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四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在产前或者怀孕前,或者手术前到县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表》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进行资格认定的,一律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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