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修水交警破获一起父子顶包交通肇事案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wolong 发表于 2015-8-26 15:3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22日,修水交警经过缜密侦查,细致摸排,通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成功破获一起父亲替代儿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冒名顶替的父亲周某某悔恨愧疚地说,这一个多月来,我整整瘦了9斤,这下我精神压力终于解脱了,法不容情啊。

  2015年7月17日下午14时20分许,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渣津中队接到报警称:省道304线古市镇鲁家垅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伤情严重,请迅速出警。接到报警后,渣津中队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事故双方前往医院均不在场,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自称是驾驶员周某某,刚刚从白岭镇医院护送伤者前往修水县人民医院,并将驾驶证和车钥匙交给了现场勘察民警。3天后,周某某带领其子周小某和其子的朋友丁某某来到中队做笔录,父亲周某某交代了驾驶赣G1××59小型客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

  接下来,周某某积极配合伤员丁某某的治疗,花费了近20余万元后,伤者丁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周某某在没有经过交警部门的协调,预先赔付了10万元作为丧葬费。丁某某下葬以后,其家属来到交警部门提出相关赔偿,同时对事故初步责任提出异议,在调解过程中,父亲周某某心事重重,欲言又止,有所顾忌,只提出同意承担事故的全部法定的经济责任,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主张,但针对丁某某家属提出的高额的赔偿数目,周某某伤透了脑筋,案件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8月21日,渣津中队再次分别邀集双方调处,接近30万高额赔偿的差距,让调解无法进行下一步工作,同时,周某某的可疑态度让办案民警迅速警觉,结合该人前期表现和调解时态度,通过办案民警外围调查,大量的证据显示,周某某在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8月22日,渣津中队再次对周某某与其子周小某进行突击讯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周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包庇儿子交通肇事的事实,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周某某儿子周小某,长期在家无业,家庭对其看管也比较严厉,经常禁止他外出和不良青年游玩,但是周小某不服管教,当天,周小某要求驾驶其父车子赣G1××59小型客车,其父不许,周小某就偷偷拿到钥匙并将车子开往古市镇游玩,不料在上述地点发生事故,周某迅速和其父亲联系,周某某明知自己儿子没有驾驶证,为了逃避相应法律责任和向有关部门索赔,于是想出了冒名顶替的方法,花尽心思满足对方,瞒过了交警,最终还是纸包不住火。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6 19:30 , Processed in 0.05500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