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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民 发表于 2012-5-11 20:4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言与法
刘晓民(134)
本文为《我与中国》第三章:
我在《<狂人日记>续》中曾说:诚实的人永远不用担心现在的话或后来的语会不符前面的言。我是从来都不担心言语不符或言不符事之类的事的。因为到现在为止,过去的几十年,我说过的事都是实事,今后几十年,也不会造      谣。这么多的管理员版主网友们,可仔细寻思一下,刘晓民是否在网上说过一句谎话。
最近有些论坛又增了一条版规:“发帖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要文明,不得指名道姓,涉及姓名单位和敏感内容一律用符号代替,否则删除。”而有些论坛,则举办“我承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      谣”的签名活动(刊了一个网站响应联系方式的网站名)。这二样东东,究竟是针对我的《三次寄稿中   央》,还是要为我写文章提供材料呢?
“11日,国内部分媒体和各大新闻网站都发出了这样一条消息:前央视主持人、北大副教授乙(代称)的博客称央视女主播甲(代称)是‘间       谍’,目前已被捕。”这样的新闻,一般的网站传播倒也正常,但是要使几大官方媒体都传播,我个人认为只有领导才能做到。实际上,中国的官方媒体从未说过话,只是领导的喉咙与舌头。主持人登央视并不是走回家里,遭质疑的主持人要回台上澄清得领导点头。这个时候正是大张旗鼓不准传播谣     言的时候,敢顶风传播谣     言的也只有领导。
这个领导传播这样的谣     言,就能证明媒体传播信息太快了,要有限制,要能掌控(如实行网络实名制)。就能证明谣     言的威力大:“你看,甲若不是有条件声明,岂不被谣     言给害了。”就能提醒想言论    自  由的人,言论    自   由危险,会泄露国家机密。……
然而世界上有许多言论    自  由的国家,他们的领导,从不担心他的民众会泄露国家机密。中国是个例外,因为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的人是不能言论   自  由的。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他们的民众可随意批评他们的政      府:我记得有个国家的总        理(也许是首相)的院子里,就被他的民众扔了一院子的鞋,因为他的民众对某件事不满意;有个国家,仅仅是因为降了工资,而降工资还是因金融危机的原因,但他的工人们还是不满意,浩浩荡荡地示    威游      行(中国的媒体掌握在政      府手里,你在电视里看到的新闻,就如一个网友所说的那样:前十分钟领导都很忙,中间十分钟中国的形势一片大好,后十分钟外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美国的民众还能给他们的总统打分。
但在中国,外国的这些你都甭想了。因为中国是古国,要文明,过去君王的名字是要避讳的,现在要发扬这一光荣传统,所以现在大领导的名字都属屏蔽字。甲是他的喉        舌,他让甲站在台上申辩,甲若不做他的喉        舌,根本就不可能回到那个台上。
以前见丙做公益事,丁写出来,网站报道转载刊在首页,这类例子是非常多的。难道这公益事由丙本人写出来,就成了广告就是颠     覆国家就是传播谣     言?就不能传播要一禁再禁永远禁下去?刘晓民说真话(三次寄稿中   央),他觉得有损他的脸面,于是他不惜耗上七八个月的时间,不惜耗费大量人力,也就是说他不惜血流漂杵,以种种借口(参见拙作《初涉网络》)关掉大批网站,将公权力私有后对未关掉的网站施压,阻止刘晓民的声音的传播。他觉得他个人的面子比全国人民的利益都重要!虽然实际上并未损害到他的面子。
这个世界,怪事儿颇多,以前在书上看到过一个妓     女要立贞洁牌坊的事,现在又发现一个口口声声对大家说不要造      谣的领导,自己却公然的说谎,指使乙说甲是间       谍,将几亿网友当猴耍,随意愚弄!而他手下的官媒,因为有他撑腰,也可以照他的意思公开地将他的谣     言传播。他与他手下的媒体非但不受遣责,还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刘晓民说真话,他觉得有损他的脸面,便公然对刘晓民实行打击报复,而不被法律追究;他对刘晓民采取的方式已严重影响政      府形象,然而他不被法律追究;法律规定言论     自        由,他公然束缚言论,违反法律,然而他不被法律追究……
早二年,一个网名叫“红钻帝国”的青年,因在网上传播济南七月十八日大雨导致某地下商场死了人的“不实消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散布谣     言”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拘留[还有:“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撞车特别重大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而一位网友因为转贴了不实消息,夸大了死亡人数,被警方抓了起来,拘留5天。”还有:“2007年6月, 网友散布‘抢     劫不如去炒股’横幅谣     言被拘留(“温州瑞安大学生林某发布帖子称,他在瑞安塘下看到过这条横幅。昨天,林某因散布谣     言被警方行政拘留。”)……]。
这个叫红钻帝国的网友匿名发这样一个贴子,便是被转载又有多少人能看到,看到的人中,能被愚弄的又有几个?对比这个叫“红钻帝国”的青年(个人行为),几家大官方媒体同时发布甲是间       谍的消息又是什么性质?是不是愚弄了成千上万的人?然而这么久了,散布谣     言的这个领导与他手下的官媒还未受罚!看上去特权阶级仍然和以前一样,是不会受罚的了。所以这惩罚弱者的法律又一次被这个领导与官方媒体轮                                                奸了。
由这些事,使我想起以前看到别人写的一段话来。这段话耐人寻味。这段话是:“东西路,南北走,出门碰见人咬狗。拿起狗来砸石头,偏叫石头咬了手。”
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小人物传播谣     言是极难的。网友们寻思一下自己传播谣     言能否成功?尤其是,对于小人物传播谣     言,可以用法律轻而易举地制裁。刘晓民若是传播谣     言,万千领导里,或大或小的任何一个,小指头一动,或是随口一句话,一条法律两个警察在最初的第一个月里就把问题解决了。多么简单的事!
这个领导继续错下去是没理由不下台的。但愿我对这个领导的判断是错的,因为我的判断如果正确的话,这些事儿(包括指使乙说甲是间       谍的事儿)每一件的性质都是很恶劣的。刘晓民是从不说谎的,所以将这判断二字用红字注明了,以免读者误解。
虽然现在刊我的文章的网站有近千家(搜索汉寿刘晓民与我的文章的题目统计出的数字),但我还是打算将《三次寄稿中   央》与作者简介在网上传播几十年(假如我未去其他国家打工而仍然呆在中国的话)。这个口口声声要网友们不要使用网络暴力而他自己却以端掉饭碗为由奴役着管理员与版主们的蛮横无理的领导,会不会继续挥舞着权力的大棒,一次又一次地在管理员与版主们的头上“咚、咚、咚”地敲打几十年呢?
2009年7月10日

堂吉诃德大战风车
刘晓民(136)
本文为《我与中国》第四章:

从秦始皇焚  书坑  儒起,一直到清朝,仍是大兴文   字    狱。在社会主义里呢?老舍跳太平湖死了、高雄健去了法国……
奥     运会为什么会有那么好的成绩?因为国家重视。比体育重要的多的文学(参见拙作《文学作品的推    广与功用》)为什么是荒漠?因为国家不重视而且还加以打    杀!
我2008年3月31日寄稿中   央,虽只《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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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刘晓民 发表于 2012-5-11 20:45:32 | 只看该作者


堂吉诃德大战风车
刘晓民(136)
本文为《我与中国》第四章:

从秦始皇焚  书坑  儒起,一直到清朝,仍是大兴文   字    狱。在社会主义里呢?老舍跳太平湖死了、高雄健去了法国……
奥     运会为什么会有那么好的成绩?因为国家重视。比体育重要的多的文学(参见拙作《文学作品的推    广与功用》)为什么是荒漠?因为国家不重视而且还加以打    杀!
我2008年3月31日寄稿中   央,虽只《当代》一家杂志社,但从《当代》杂志社到主管《当代》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到胡  锦   涛办公室到最高         层中   央,知道的人少说也有成百上千。2002年年底将信稿转寄中   央的杂志社(或个人),有十四处,在网上公布了十处。2008年6月18日寄的中   央喉        舌,公布在网上的,也有十处。如果这样三寄中   央的铁的事实还“未经证实”,还“不得指名道姓”,还冠以谣     言,还要黑白颠倒而持续八    九个月对所有网站施以高压迫使他们对刘晓民的《三次寄稿中   央》、《初涉网络》等文章进行封     杀,那么,中国政      府报道国外媒体的话语以及报道拉    萨     3.14   事    件、新    疆     7.5事件的话语,读者们,你们怎样看待呢?
当然,领导所说的,也有的是非常正确的,比如说三次寄稿中   央是“未经报道的事”。刘晓民所做的,确实从来都未经报道。以前报刊杂志,对刘晓民封     杀了十几年,刘晓民为国为民所做的一切,包括本人的文学作品,从来都是未经报道。现在虽然终于在网络上发出了正义的声音,但在领导眼里,都是刊发转载,都比不得报道甲是间       谍,因而尽管刊发转载刘晓民的作品的网站已有近千家,仍属“未经报道”。他们宁肯让某人脱    裤子成了星的事报道,宁肯在电视里公开报道艳    照     门为低俗之风推波助澜,也决不让刘晓民的正义之声报道——这是不是我们伟大的党      的一贯作风?这种作风几亿读者十几年来是否一直亲眼见着?十几年来许多媒体是不是一直以下     流低    俗为主体?
你上网,首先看见的是明星名人在吃饭,换个网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名人明星在拉    屎。往旁边看,又有不少的人问屎什么颜色量有多少等等。乐此不疲。
“今日中国,大众的艺术趣味、精神境界日趋低下,排斥严肃文化,追捧低劣作品乃至糟   粕”——这是不是当权者与某些媒体的错?
正义的声音十几年来一直是在呻    吟。刘晓民要改呻    吟为呐    喊,然而这个领导却要泯    灭这正    义的声音。
现在,成千上万的小人物在网上呐   喊喊破喉咙无人理会;举报这个乡长那个局长以权谋私少有人管,因为社会腐    败得大案要案都快管不过来了;真正有价值的批评一露头便要遭到封    杀;丢了小孩要寻找若不给钱媒体就很难刊载;贫者患病无钱就要病死了便是有良心的媒体在网上刊出来了也无人理会;媒体推广的应是有贡献的专家学者可推广的却是脱星影星超星们……XXXXX低   俗之风进行了七八个月,结局还是这样子!还是必须要裸      体或下     流才能成名。新闻媒体,应报道国家公布的政策,应让老百姓知道办     身     份      证收多少钱办户口本收多少钱而杜绝官员中饱私囊,应报道老百姓举报的这个官那个员的财产来历不明,应报道民工农民失业人员这些弱势群体遭遇的不公(关于这一点,媒体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弱势群体才最需要媒体。划横线的才是媒体应该做的(但愿官方对有成绩的媒体给予奖励,使之成为主流媒体;同时将报道与查处直接关联)。而且,参照《中国与美     国的媒体》一文,中国官方的媒体都应该关掉。
“看看国企老总怎么祸国秧民的:中国平安280亿收      购富通银行,现在亏了208亿;中铝以140亿美元收      购美国力多铁矿,现在亏了110亿;建行上市,亏了1300亿;国航,亏了31亿,这相当于国航07年的利润全送人了……”我还未来得及去考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又看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楼装修工程中标金额为1098062万元;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一二层三个卫生间装修改造项目中标金额1491234元;中石化的四栋办公楼,仅装修便花费2.4亿……”于是我不再去考证这些数据了,因为我的头脑已经麻木了。我知道再赢利的国企,在腐        败的管理者手里,其结局都可能亏损。因为从这赢利到亏损的过程中,管理者的口袋已膨胀得象热    气    球那样大了。你不戳破它它就带着这腐        败的管理者飘到外国去了(《中国外逃贪官席卷资金6倍于清廷历年赔款总和》)。
实际上许多管理者的口袋都跟黑洞差不多。杭州的官员就抱怨说每月2600元的车辆补贴可能不够。这不能怪那抱怨的官员,因为他不知道“福建姓王的安徽外来工因亲娘猝死租房中,因拮据不堪而含泪将遗体沉尸‘水葬’,却被以涉嫌侮   辱尸体刑拘”,也不知道“一位得了不治之症的老人,因自知死在家里死不起,为了不拖累二个女儿,专程赶到兰州,爬上中山桥护栏跳入湍急的黄河水中,虽被三名‘义务水警’在很短的时间里救起来,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却知道辽阳市宏伟区车改后书记、区长每年车补7.6万元。
在中   共辽阳市宏伟区委文件中,就只一句话,我无论怎么看都非常受用。这句话说他们这样车改后比起以前每年还可节约二百多万元。我不知道这每年车补7.6万元正不正常,暂且命名为“不知是否正常的车补”。
对比辽阳市宏伟区每年7.6万元的车补,我们不能怪杭州那抱怨的官员。而对于区长每年车补7.6万元,我们也不要说长道短,若说长道短就有点儿显得没见识了——不是有位国企老总说自己一年拿六千万绝对是劳动所得吗?110亿、1300亿……的亏损不是有四万亿买单吗?
对于一年六千万的工资——纳税人的钱——不要白费口舌议论。因为话语权不在我们手里,上面还限    制  言论,上面还一昧强调要和谐要稳定。何况这种情况不是唯一,盯着六千万这一个疮疤有失公允。要知道“当今中国九成亿元户是高   干     子    女。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     干  子     女。他们占据了亿元户的91%,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如果有人怀疑这段话,我建议他睁开眼看看他身边是什么人有钱,我建议他自己去统计他身边的实际数据。实际情况应是:官员与包含高   干     子    女在内的官亲占据了亿元户的95%。十三亿中国人里,究竟有没有一个人能找出一个贫穷的官员来做种呢?中国的官员,98%都是商人)。中国财富的确在以全球最快的速度流入富人钱包。”
四万亿能与美国作对比,但中国的老百姓与美国的老百姓却有着天壤之别。对于在英明的共   产   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里老了而死不起的中国老百姓,人应该让他(她)知道“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
参照中国官员们的四万亿与国企老总亏损、“工资”掉的白银与官员们“盖‘白宫’办公楼、坐奔驰、宝马”与“不知是否正常的车补”与各行各业的正常补助,这个领导对于极其重要的文学的嘴脸就露出来了。入市省作协要交会费,入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要交会费,入中国作协也要交会费;以前,我接触的非官方的报刊杂志,许许多多都是靠读者苦苦支撑;现在,接触到网络,又看到许多网站的版主一直空缺着:悲哀啊!
然而文学荒漠化他们很高兴,这样他们不但得到了未焚   书坑   儒的名还省去了大兴文   字    狱的经费。媒体是否是以下   流低   俗为主体他们不会去计较,只要媒体发挥了喉        舌的功用,能让他们的言论横   行就可以了。——这也是他们长期封    杀刘晓民的文章的原因。

最初上网,在网上第一次见到领导提到久违的“民       意”这二个字时,令我激动万分。要不是是在网吧里,担心别人以为我发神    经而克制着,我当时就会高兴得跳起来。传说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是皇帝,如果这传说是真的的话,那么,这二个字就是当之无愧的太    上      皇了。也就是这二个字,使我兴奋得好几夜睡不着觉。然而我在网上发表几篇文章后,就知道我白高兴一场了。因为民       意说不出来,在网上也是言论不自        由,是只能民而不能意的。
我繁荣文学还尚可,反贪        污腐化就有许多官们不乐意了,而提到这什么言论    自  由,几乎要了他的命了。XXXXX低俗之风早不来晚不来,刘晓民上网便来了。乍一看,重点是整治色   情,很多人几乎被瞒过了。要不是在关掉色    情网站的同时发生了关掉文学网站,删掉我的文章,对管理员版主们施政治高  压而迫使他们对我禁言封ID的诸多事实,我这从不歌功颂德的人,说不定也会高举伟大旗帜了。
人        祸是不可恕的。地震死人,虽一下子死得多,但只是某个地方次数也少。官员们因要躲猫   猫而束缚言论而致冤假错    案不能申而至死人,其数目一天天累下来,便如《<成长>续》中所说的车祸一般,是数倍于地震中死的人数的。
我在《文学路》中曾说:“6月22日,胡   锦     涛考察《人   民日    报》报社。我猜知结局,但不能肯定。次日,我便得到了答    案,收到寄出《成长》83天后的第一条反馈信息:主办《当代》杂志社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退稿信。”想起6月22日胡   锦   涛在电视里对网友说有话网上说,当时很疑惑,《成长》不刊还说有话网上说?3月31寄的《成长》的末尾与6月18日寄的《<成长>续》的末尾都明说了《成长》在奥     运会结束后传播。奥     运会结束后,我便准备在网上发布《成长》,但中   央台7点多的新    闻    联          播里说要注意言论。当时我颇犹豫,直到月底,还是决定传   播《成长》。传   播《成长》,一直遭到抵制,然而温               家                 宝还在网上说“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力知道政      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      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      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    主化……一个为民的政      府应该是联系群众的政      府,与群众联系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是利用现代网络与群众进行交流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我把这段与我的亲历相矛盾的话摘录了,在网上广为传播。
温               家                 宝说利用现代网络与群众交流是一种很好的方式,然而刘晓民的作品遭到抵制;胡   锦    涛说有话网上说,然而刘晓民的作品遭到抵制;法律说言论     自        由,可是刘晓民的作品仍然遭到抵制。刘晓民的作品会亡     党亡    国吗?刘晓民的作品是要打     倒共    产   党,推     翻社会主义吗?
实事证明,你在网络上,不能说中   央的错误,只能说到省一级的错;你面对省一级时,就只能说到市一级的错。刘晓民说县一级的一百多条错误,揭市里某一个贪官,就不会遭到这样铺天盖地的封    杀了。
说个故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有个地方有个风俗,儿子娶媳妇是给老子用的,有一天,儿子对他老子说这规矩不好,要改一改,他老子说,等你当老子时再改吧。所以,当那个老子掌权时,要订个框框,他儿子掌权后,则完善这个框框。这也是我在2005年完稿的《成长》的第五部第三章中说的“能够做到《反腐条例》一半的,才有资格做总     书          记。再下一届的总     书          记完成另一半”的意思。
我在《成长》第五部第三章中还说过:“在保证大权力不分散的情况下,适当打破金字塔式的纵向的权力结构,也不横向分权,而是使权力均化,使一个普通警察能管全国所有的人。在这种以所有人治所有人的情况下,切实做到中   央集权、各地自治,萧规曹随,切实实行无为而治,逐步实行反腐。”这里的萧规,是指到现在都还不完善的法律;曹,指总     书记。
以前的中   央领导,都不愿在自己掌权时实行法治。要现在的中   央领导完全实行法治,也不实际,但现在的中   央可给下一届订个限制权力的框框(这一点是关键)。这是现任中   央领导的责任,下一届中   央领导的责任是完善这个框框(框框:即司法独立、舆         论监督、一个普通警察能管全国所有的人等等)。可是,现在的大   领导却说不折    腾,刘晓民也就只好发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折    腾了。
2009年7月15日

《成长》的传播
刘晓民(137)
本文为《我与中国》第五章:
现在有些领导,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为了掩饰他们的专     制独     裁,口口声声要下面提建议。读者们必须弄清这个建议的含义,不要以为这个建议,是书店里的词典上的建议。他们是另有不公之于众的私人词典的。我这几个月传播《成长》的经过可以证明。
《成长》,是真正的提建议,但08年6月23日,我却收到了《成长》的退稿信。换成另一个人,说不定立时(奥     运会前)将《成长》传播了,但我仍按原来(《成长》结尾、《<成长>续》结尾)说的,在奥     运会以后传播。我知道《成长》是能随时公开的,因为《成长》是为民为国;但官方不这么认为,《成长》被退稿便是证明之一。谁是谁非呢?《成长》在奥     运会前公开,万一不妥呢?所以我在奥     运会以后才传播《成长》。
《<成长>续》原本是在《成长》传播以后才传出的,因心忧地震灾区生命因发觉国家正在实行错误的粮食政策,我便在08年6月18日,将《<成长>续》提前寄与中   央喉        舌。
我在《<成长>续》中曾说只求《成长》对社会的益大于它对社会的弊。从这个立场出发,我在《成长》与《<成长>续》的传播方式上,采用的是缓慢传播的方式。从正式开始传播《成长》到此时(09年7月19日)写这篇文章为止,我一直是采用刊一天便停二天的传播方式。也就是说,这二天在网上发了文章,必定停下来观察四天。所以这几个月在网上发稿,典型的呈周期性。
我在《<成长>续》中曾说:一件事一个人虽然能客观地从三方面去看,但归根结底,还是那个人的主观认为,是不一定正确的。 所以万一有一个网友能用几段话驳倒我(说出传播《成长》的害处与不能传播的理由而让我驳不倒这“害处”与“理由”),我就只能停止《成长》的传播。所以只要你有理,要制止《成长》的传播,是非常容易的事。可惜现在的这个领导,从来不讲理,一直是使用强权与暴力,一直是把论坛当作是他的而不是管理员版主网友们的一言坛。
我曾用邮箱传播《成长》,也是周期性的传,二三个月一次。到此时,已传过二次(第二次包含了第一次的文章)。传的是大陆港澳台的报刊杂志邮箱,二次共传了五六百家。外国的报刊、杂志、大学……邮箱,试探性的传了几家。这几家里,涉及到政治的文章,一篇也未寄。
现在有些领导,他们不要《成长》;有些网站也不要《成长》。不仅不要,还要把这萌芽抹杀。现在才刚开头,正是抹杀的良机啊!一旦这开头延续下去,《成长》传得家喻户晓,这良机岂不丧失了?以前在报刊杂志上看到领导们要下面提建议,电视里官们的喉        舌也是这样说,这几个月接触网络,网络上官们的喉        舌也是这样说……都口口声声要提建议,可刘晓民提建议的文章,每一篇都是一直遭到抵制!我知道答    案,但是要问,我这些不会亡      国又有益于国民的文章,为什么要这样疯狂的打杀呢?
去年我在刊发《成长》以前,在网上搜索成长,只有十几处;几个月后,搜索成长,相关网页猛增到五千五百多万处。然而在能翻查的76页(七百多处)网页里,找我的《成长》,一处也找不到;找长篇成长、成长节选、成长第一部、成长续……也是一处也找不到——但别人一句话里的成长二个字都能找到——这个领导实在是太伟大了!束缚《成长》花的力气令刘晓民惊叹不已!于是我不得不将《成长》改为《成长免费稿》,便于读者搜索。如果这领导也制造出许多《成长免费稿》的话,我就又将《成长免费稿》改为《成长免费稿刘晓民著》。
《成长》上篇完稿于2005年,到现在,虽有这么多的杂志出版报社网站知道了,但还是消灭的对象,可见《成长》之类的文章,是不在繁荣之例的。只是,这个领导要繁荣什么样的文学呢?全都是歌功颂德的么?
只要你高唱颂歌,领导们就高兴。近二十年来我看见的所有征文,千篇一律的都是要歌功颂德。领导们从不要下面挑蔽指缺。似乎他们都是圣人,从未犯过错误也从不会犯错误似的。所以,他们说的建议,其实是个幌子,是利用你把你当工具,维护他们的统治。
一个歌星在台上唱二首歌,可以得几十万元;一个文人,刘晓民,为民为国,在困厄之中,发表文章,却连连受挫。所以我建议大家都去高声歌唱。
我在《成长》中把问题指出来,你们采纳、实行,并在电视里报道出来;然而我刊发《成长》,却一直遭到封     杀。封建社会,有不少“将军白发,不敢言功”的事,到毛    泽   东的时候,仍是如此,许多元帅将军,非但不能言功,还要将功劳改小才安全。当然我不是将军,只是打个比方。但二者的本质是一样的。
观历史,我似乎应该识趣,仍象第一次寄稿中   央之后那样紧闭嘴巴(从2003年到2008年3月30日),不将寄稿的事(以及人名地址)向任何杂志报刊网络哼一声。但我还是传播了《成长》、作者简介、《三次寄稿中   央》……因为我个人虽然能理解这些领导对我的打击报复,但领导的权威不可触犯一切功劳都是领导的这些潜规则必须要打破。历代被杀掉的功臣,建国后死的元帅将军文人……这些潜规则害人太多了!任何有良心的人,都要打破这些潜规则。
2009年7月20日
作者简介: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   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与王蒙、阿成、光明日报报社社长、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社长、中国作协主席、社科文研究所长、湖南省作协主席、苏童、肖        克凡、林希等人,由他们将信转寄中   央,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情况反映给中   央[中   央后来治理了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免除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长》与《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主管《当代》杂志社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此稿于4月上旬到中   央手里。中   央在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裸    体干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商业贿  赂和职务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检   察   院立案侦查贪  污贿  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统计出的这庞大的数字说明了反腐的成绩,同时也完全证明了我在《成长》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说的贪  污腐  败已经泛滥成灾。2008年刑事案件审结数为768130件)。本人为民为国,中   央领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五十余条罗列在《成长》免费稿11,四十余条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其余的从《<成长>续》的附录(6月18日寄出去,约6月下旬到中   央手里)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倡导言论    自   由,在网上发表《写给中   央委员……的公    开    信》(原稿)。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     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十几年来一直是耗费着自己的低微收入,做一个人大代表该做的事。本人开书店力图文学繁荣,支撑一个不赢利的书店近十年,书店倒闭后又在网上发表《狂人日记》续、《志仁的婚事》(节选)、得失、反差、《成长》第四部、文学作品的推广与功用、三次寄稿中   央、论坛上的不合理现象、正义的声音11篇、写给管理员版主网友们、丧事与迷信2、房价与经济危机、《书碟目录1》续、由上传裸  体画所想到的、显示器9、病(二)、民工37……


《网文转载》
人生在世,第一要紧的是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的核心是政治。不能议论政治,夺走了公民权力中最大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在中国,多数的论坛博客,居然不能谈任何敏感政治话题!如果说这令人感到惊奇,下面的就更奇:这种情况这么多年来居然无人吭声?……如果言论不自        由,那么,那么多的报刊杂志铺天盖地的那些宣传(民     主、平等、自        由、公民权利、监督……)就全都是假的。言论不自        由,就更不用提公平、正义。——摘自:  论坛上的不合理现象

转载:“国   家政    权永远属于人民,它超乎一切政党和个人的权力之上,国   家政    权具体控制者的政党和个人所代表的都只是有时效性的政      府,国   家政    权属于人民,属于人民自        由组织的代表他们利益的各种政党公有,任何一个控制政      府的政党迫           害人民和代表他们的其他政党,都是非法的。”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

转载: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按照这一规定,政      府作为机关法人,似乎应当享有名誉权,但其实不然。政      府的名誉既不受民法保护,也不受刑法保护,政      府根本没有名誉权!民法上的名誉权是保护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民事权益,而政      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不是民事活动,是政务活动,不受法律上的名誉权保护。其背后的道理在于,在法治社会里,批评政      府不仅是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是人民的神圣义务。只有让人民毫无顾忌的批评政      府,才可能将政      府牢牢地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的政      府爱人民。
    “由于人民对政      府的信息掌握不可能完整无缺,由于人民对政      府的指责不可能完全客观公正,因此,法律必须容忍人民对政      府错误的、不公正的批评。如果法律对人民进行苛求,如果一旦人民的指控出现事实错误和判断错误,就要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人民将噤若寒蝉。人民纵使对满腹牢骚,也只能张口结舌,望政      府而兴叹。正是为了保障人民批评政      府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41条规定,公民有批评国家机关的权利,而不是有“正确”批评国家机关的权利!宪法的精神是:
    “人民对于政      府,不仅有批评的权利,而且有错误批评的权利!”

奥巴马说:“那些依靠腐        败、欺骗、以及压制异        见以固守权势的人,你们站在历史错误的一边;但只要你们松开紧握的拳头,我们将伸出援助之手。”

Lanjian007:“利用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以理性的方式,与政      府沟通,批评或者监督政      府是公民表达诉求的一种形式,理性的政      府要从善如流,不要漠视,更不能动辄就怀疑公民的动机,动辄扣上‘找政      府岔子’的帽子,甚至棒喝公民。”

北落师门:“媒体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美国在还没有成长为帝国主义国家时,有位叫杰斐逊的总统说过:民       意是我们政      府的基础。所以我们先于一切的目标是维护这一权利。如果让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媒体的政      府还是没有政      府的媒体,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杰斐逊是著名的《权利法案》的倡导者,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新华日报》1943年9月1日的社论中有这样一段话,‘为人民喉        舌’,这是每一个新闻记者所用以自负的。然而,要真能负得起这样一个光荣的称号,就得像董狐那样,紧握住自己这一管直笔,作真理的信徒、人民的忠仆。”

什么是“社会中的阳光”呢?马   克      思认为是“思想自        由”;什么是“社会中的土壤”呢?马   克      思认为是“言论     自        由”;什么是“社会中的空气”呢?马   克      思认为是“新      闻   自       由”;什么是“社会中的水”呢?马   克      思认为是“出版自        由”?

向活人呼唤(摘录)
                                                        摘自《天地人》2001年11期 作者:孟波
   ……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另一段历史来。1969年,江西青年女工李九莲因为同情刘     少     奇、反对林       彪而入狱。1977年被(木 仓)杀时,其下颚和舌头被竹签穿在一起。双乳被割,尸体被奸。临刑前,她在一片手纸上写道:“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听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唤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然而,不公、专     制、独     裁最喜欢的就是沉默,最喜欢的就是鸦雀无声。藉着这沉默,它会把灾难一个一个降临到沉默者头上。“起初他们追杀共           产主义者,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被关闭的网站,论坛,可能与这段话不相干——刘晓民转载此文时注)
       沉默啊,沉默,多少罪恶假汝以行!
      19  89    年左拉在法庭上说:“上下两院,文武两制和这些报纸制造的恶毒舆论都可能反对我;帮助我的,只有思想,只有真实和正义的理想”,然而将来,法国将因为我拯救了她的名誉而感谢我。”历史正如左拉所言,法兰西共和国一直在感谢左拉。1994年法国隆重纪念“德雷福斯事件”,1998年隆重纪念《我控诉》发表100周年。毕竟,左拉的控诉真正检验了第一个《人    权宣言》,真正推动了民     主和法制进程。
      但是,有一天,会有人来感谢中国的左拉吗?不知寂寞的左拉还要等待多久。

中国与美国的媒体
作者:失语症      
下面四段话是失语症在刘晓民的文章后面的评论,搜寻失语症时,该作者已被网站屏蔽了,本文题目是转载者刘晓民添加的: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们家阳台正对面的电线杆子上挂了一个大喇叭,每天早上6点整一曲《东方红》就会把全家属区沉睡的人们唤醒,接着就是转播中   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省广播电台的节目。那时候根本不需要闹钟,每天早中晚的定时广播就是钟。每次广播里播出《人   民日    报社论》时,我就知道又有事了。这就是我最早接触到的媒体。
后来随着自己文化程度的提高,运动的结束,改革开放的开始,接触的媒体就五花八门了:报纸,杂志,电视,电影,广播等等。虽然多,但是基本上是国有的,也就是说是政      府掌握的,所有的内容必须符合中   央的精神,不能有半点差错。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大多如此。         
那么西方发达国家的媒体是怎么样的呢?以美国为例,美国政      府在本国是不允许有任何媒体的,美国政      府所拥有的唯一媒体就是《美    国  之     音》广播电台,在美国本土不准播出,只能忽悠美国以外的世界人民。我这个被人指导惯了的脑袋怎么也想不通,这美国人民怎么能没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来指引呢,那国家不是乱了套。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因为政      府是最强大的,如果允许政      府有媒体,他们就会用纳税人的钱来控制人们的意识形态,会误导迷惑人们,为政      府的行为辩护。没有哪个民间媒体能竞争得过强大的政      府媒体的,这样媒体监督政      府的功能就名存实亡。就像911发生后,全美国处于极大的悲愤之中,第二天有一位著名教授就在电视谈话中,指责美国政      府应该反省自己在中东的所作所为,号召美国人民必须理智。如果是政      府的媒体控制一切,这种声音肯定是不允许的。        
美国人民真的很幸运,有那么明智的祖先,给他们立下这么明智的宪法。虽然人无完美之人,制度也无完美之制度,但是,不可否认西方的民     主制度是目前全世界最值得推崇的制度,令人可喜的是随着媒体(网络)的进步,自        由民     主的理念已经被全世界越来越多的民众接纳。愿民     主之花早日开遍在我们祖国的万水千山!

人   民日    报:学者称官员用公权力打击网上不利言论属违法
载《人   民日    报》2009年2月6日第11版
                                                  作者:中   央党校副教授 刘素华
[核心观点]: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       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      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依然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    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     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
新年伊始,人   民日    报与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联想到2008年南京“天价烟”事件、浙江温州和江西新余“公务员公费出国旅游”事件等一系列网络监督案例,我们不得不承认,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监督力量。可以说,网络监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引人注目。它已成为畅达民       意,维护权益,鞭挞腐        败便捷而有效的手段。
从这层意义上说,网络的发展不仅是一场信息革命,也是政治民     主必然要经历的发展进程。通过网络这条倾听民       意的重要渠道,党和政      府可以借助民众的力量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党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和司法惩戒机制。
如今,许多官员感觉工作压力加大,官不好当了,因为有无数双眼在盯着。我觉得这是好事,如果是正当行使职权,你怕什么?有些人感觉有压力,是因为不容易滥用职权了,很多幕后交易不好做了。现在已经有很多官员改变了行为方式,更加自律,不敢随便越权,成了公众面前的“玻璃人”,这样坦坦荡荡,其实心里更踏实。
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       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      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依然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    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     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
以前由于资讯不发达,一些地方发生的恶性事件往往被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许多社会问题被掩盖了,而网络的发达使得许多问题显性化。要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堵、躲、压的做法,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有些官员总是把老百姓放在自己的对立面来看,总觉得老百姓是刁民,而没有从深层次去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什么老百姓不信任政      府?主要原因是当地政      府没有认真为老百姓服务,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不予重视,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采取打    压态度。长此以往,就造成了官民情绪对立严重的局面。一个开明的、先进的政      府是不怕老百姓揭发问题的,这在根本上有利于促进政      府廉洁高效。
当然,网络也有自身的弱点,那就是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有些不实信息,经网络广泛传播后,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秩序。还有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      府和政      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这诚然有网络自律和公民媒介素养不够的问题,但最关键的,还是有关政      府部门解决问题不够及时。没有官方的权威声音去澄清,民间的传播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引起人们的心理恐慌。因此,如何最大化地发挥网络的积极功效,抵消网络的消极作用,体现科技造福人类的先进面,已经成为政      府部门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和挑战。
建设责任政      府,塑造理性公民,网络大有可为。
3#
 楼主| 刘晓民 发表于 2012-7-8 15:28:34 | 只看该作者
转载:中国外逃贪官席卷资金6倍于清廷历年赔款总和(摘录)
                                                         盲者
……我们从两个方面,把现在的贪官外逃资金和当年的满清政()府和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赔款相比较:一是从1842年鸦片战争一直到20世纪初,在这60多年里,中国在大大小小的列强的威逼下,签订的各种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有几十个之多,加之跨的年头有60 年之久,我们究竟一共赔了多少?第二是金银度量和今天公制单位作一个换算:
    按照2005年8月最新的国际市场贵重金属交易价格换算
    一两白银=40克g=2.08x40=83.2元人()民币
    从1842年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到1901年这60 多年中的所有牵扯到赔款的条约总和:
    1842年 8月赔款白银 2100万两……1901年9月 赔款白银 4.5亿两
    以上()总和60多年总共赔款85519万两
    8.5519亿两白银X83.2元=711,51808亿人()民币,约等:712亿人()民币
    也就是说,满清政()府从1842年开始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开始赔款,到清朝灭()亡前的60 多年里,一共向众列强赔付白银折合人()民币712亿。
    从80年代到现在短短的20 多年里,我国的贪官转移到国外的资金有500亿美圆之巨,500亿美圆X8.27=4135亿人()民币:
    清廷60年赔款折合712亿人()民币
    今日贪官20年转移4135亿人()民币
    后者是前者的5.8倍!
    我们对清朝末期的看法,往往感觉一片漆黑,那些穿长袍马褂的狗官除了卖国求荣,欺压百姓,一无是处,但是要和今天的相比,贪官们要比长袍马褂们强多了,也先进多了,后者比前者在以指数倍的方式增长!至少签订的那些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是在坚船利炮的威逼下进行的,就像我们今天遭遇抢()劫一样,把银子掏给强()盗实在非己所愿,而今天的贪官则是主动的把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国外的,综观历史,从来就没有像今天这样大规模向国外转移国库的卖国行为,而且目前这种卖国行为还在继续!
4#
 楼主| 刘晓民 发表于 2012-10-31 10:53:58 | 只看该作者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九条: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
      外交部副部长六人:戴秉国,乔宗淮,张业遂,武大伟,吕国增,李金章。
      发改委副主任一十二人:陈德铭 王春正,张国宝,解振华,朱之鑫,王金祥,姜伟新,欧新黔,张茅,张晓强,杜鹰,毕井泉。
     农业部副部长五人:尹成杰,张宝文,范小建,危朝安,牛盾。
     以上没有包括部委的其他副部级官员! ”
——2008年3月
5#
 楼主| 刘晓民 发表于 2013-4-8 08:30:11 | 只看该作者
《初涉网络》一文敏感字展示
刘晓民
《初涉网络》一文在网上发稿时所遇到的敏感字展示:
链()接,网()址,中()央,公()开()信,鸡()婆,惊()天()动()地,言()论    自()由,造()谣,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政()府,文()字()狱,真()相,谣()言,强()盗,网()络()警()察,李洪(),党()的,八()九,伟()哥,推()广,政()治,空()间,亡()党    亡()国,腐()败,民()主,群()体    性()事    件,人()民     日()报,删()帖,肖()克,裸()体,贿()赂,检()查()院,贪()污,推()翻,不()合()理。
注:这些仅仅是从我(而不含其他人)这一篇(而不包括其它篇)文章(含作者简介)中,截止到2012年5月16日(不包括以后),收录的一些(而不是所有)网站限制的已知的(不包括因未知而让我发《初涉网络》这篇文章不出的)敏感字,计五十余个(文中括号为一百九十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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